第三百四十六章 天命之子[第1页/共3页]
但她的美,毫不但限于此。如果凌志现在在这,或者换作任何一个有目光,有身份的地武境妙手在这,必然会惊得心头狂跳。
叶孤城,一处都丽堂皇的阁楼中。
女人身穿藕色纱衫,身形如水般苗条,一头海藻般的长发随便披向背后,用一根银色丝带悄悄挽住。温和的月光洒在她的身上,给她本就绝世的姿容平增上几分昏黄氤氲,似非尘凡中人。
女子来到男人面前,很天然的躺进他的怀里,勾住他的脖子娇嗔道:“公子既未睡,轻柔又如何睡得着?”
那是一种淡无奇,细查又深不见底的可骇气味,乃至比贯穿了一丝法例之力的半步天级妙手都胜出很多。
而此次之所之前来叶孤城,世人只道他是为了*血饮狂刀而来。
凌志悄悄的听完落雁的报告,脸上未有暴露任何的波澜,但心中却出现了滔天巨浪。
如果遵循落雁的说法,貌似,仿佛,本身也是穿越者吧?
因而,在修武,闯各种秘境,夺各种造化传承的同时,汇集*,美酒,美女,亦是他一大癖好。
但只要他本身晓得,除开上述这个启事,他真正的目标是为了叶孤城的城主,天下少有的天香魅体陆小凤而来。
仿佛有些不觉得然,落雁又语重心长的朝他安慰起来。
“哈哈,你这骚蹄子,也罢,趁本公子欢畅,你去把丹雪她们全都叫出来,就在这凉亭外,我们打一场麻将,对月当歌,你说痛快不痛快?”
至于其他,诸如诗画之上的所谓成绩,作为穿越者的附带福利,不过是他闲暇时的游戏之作。
师俊风又是一阵大笑,有句话他没有奉告文轻柔。
“怕?怕甚么?轻柔,你跟我也不是一年两年了,我师俊风甚么伤害没见过?甚么场面没碰到过?戋戋一个叶孤城罢了,你老公我还不放心上,哈哈哈!”
落雁正想开口劝他退一步,俄然心头一动,少量后,她神采规复安静道:“是我错了,凌志,你想要甚么,那就极力去争夺吧,不管产生任何事,我永久都会帮你的!”
凌志摇了点头,“我晓得你很担忧我,但是有一点你或许不晓得,明日拍卖会上,那血饮狂刀,我必须获得……”
轻柔的声音,又在耳旁响了起来,师俊风回过神来,在文轻柔的胸上大力揉了一把,“哈哈,如何?莫非对你家公子我还没信心?”暗说老子明天是去收女人的,带你这个醋坛子去像甚么话?
“但是……”
……
“哈哈哈,还是我的轻柔知心啊,师俊风有妻如此,夫复何求?”师俊风朗声长笑,大手一伸,便径直覆盖上轻柔胸前矗立的饱满之上。
绝世而倾城的美人,即便是用最刻薄抉剔的目光,亦难找出女子身上缺点之万一。
好笑这女人竟然还派个黄毛丫头来讲甚么要招揽本身为部属,的确滑天下之大稽。在他统统穿越小说中,试问有谁最后不是站活着界的最岑岭?如何能够甘于人下?
转过甚,就道仿佛月下仙子的美好倩影缓缓走来。
上一世修真,不就是与天争锋吗?
轻柔蹙了蹙眉头,“这里到底是叶孤城,那日你严词回绝了叶孤城的招揽,轻柔怕……”
作为这个世上独一的穿越者,天命之子,具有绝对的“配角不死”定律,他如何能够有事?
三岁修武,六岁进级玄武境,十二岁冲破地武境,乃自现在,地武境大美满,离武人梦寐以求的天武境,也仅仅只差临门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