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三岁萝莉[第1页/共2页]
宋雨涵是个重生人士,大抵一个礼拜前,她俄然从睡梦中惊醒,本来放工途中赶上抢匪持刀掳掠,身中数刀的她觉得本身死定了,没想到竟然重生小时候。
小小的银镯子不知甚么时候沾上宋雨涵的血,现在正一点一点接收那些沾在镯子上面的血液,比及血液全数接收后,这小小的银镯竟然变成一只赤色的宝镯。
她学的是告白策划,辅修市场营销,因为时不时的冒出几个别致的鬼点子,因而很受下属的赏识。
宋雨涵出世在乡间,父亲宋建民从戎时瘸了一条腿,回村后做了个木工,母亲李春芳是一家纺织厂的女工,在现在这个年代,两人的人为加在一起也不过几百块钱。
李春芳买了几斤散装白酒,返来的路上刚好遇见隔壁家的赵婶子,赵婶子长得五大三粗很富态,笑起来像个弥勒佛一样,是个很面善的人,而心肠也是极好的,因而赶紧奉告李春芳,有人正在宋家偷偷摸摸的东张西望。
啧,真丢人,得从速措置安妥,要么老妈返来非得说道她不成。
当时得知这件事,李春芳吓了一大跳,因为大花是条大花狗,她真怕大花咬伤了涵涵,可涵涵她爹晓得这件事,不但没责备孩子,反而还一脸高傲的说,不愧是他宋家的丫头,胆量就是大,连狗都不怕!
平时,涵涵这丫头老是奸刁拆台,可现在却变得很乖,偶然候像个小大人一样,比如明天早晨,隔壁老赵家的大花跑来叼小鸡,竟然硬生生的被她拿着烧火棍子撵跑了。
李春芳揣着钱出门买酒,宋雨涵百无聊赖的坐在小板凳上,烦人的苍蝇围着她嗡嗡乱转,她不断的挥动着小手赶了赶,但那苍蝇很粘人。
把饭菜摆上桌,李春芳从柜子里翻出五块钱,然后仓促交代宋雨涵,“涵涵,妈要去小卖铺,你乖乖在家里等我。”
李春芳晒然一笑,自打一周前开端,她俄然发明,自家涵涵仿佛变得有点不一样了。
北方的八月气候很热,在厨房里忙了小半天,李春芳现在已汗流浃背。
再说了,他这嫂子固然长得文文悄悄的,可那脾气却也是出了名的爆,她不是不讲理的人,平时对人也都和颜悦色的,但也绝对不是一个好欺负的主儿。
这钱的确是他“拿”走的,但宋老三可不会承认。
诧异的瞪大眼,只见戴在手腕上的银镯子正在闪闪发光。
“蓬”的一声,重重的摔在水泥地上,宋雨涵疼得龇牙咧嘴,发明本身的膝盖竟然磕破了,连一双粉嫩嫩的小手都排泄了血丝。
她弄了三菜一汤,此中另有一个小鸡炖蘑菇,要晓得现在乡间百姓遍及很穷,只要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舍得吃上一回肉,但是明天,既不是过年,更不是过节,但李春芳却杀了一只鸡,因为等下家里有高朋来访。
小时候因为家里穷,宋雨涵吃了很多苦,这类状况直到大学毕业才窜改。
“去去去!别烦我,”再次挥着小手赶了赶,可苍蝇打死不退,她有点烦了,专注于轰苍蝇,却一时没重视脚下,竟被门槛绊倒了。
在这个天下里,有无数的蔬果药材,并且小桥流水,而在湖边有着一座茅舍小院。
“嗯!”宋雨涵点了下小脑袋,表示李春芳放心。
“窜门子不犯法,但我看你心胸不轨,我家上月丢了一百块钱,你说那钱是不是你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