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栽赃嫁祸[第1页/共2页]
等闲识得东风面,
这两个箱子就是李锦他们抢来的那两箱官饷,不过内里的黄金并不是本来的黄金了,而是被李锦派人动过手脚的,只要上层那些是真金,剩下的都是用其他金属镀上的金层。
可惜的是李慕失忆了,这些东西只是潜认识里存在的,当李锦问他从哪学来的,他本身也不晓得,刚开端的时候问多了,他还会头疼,比来颠末陈楚楚的药物保养,算是好多了。
既然做戏就要做全套,李锦不但派李慕去送了两个箱子,还让布隆去官府告发了云龙寨的那群盗贼,估计现在官府已经在安排作战打算了,而那帮盗贼还沉浸在天降黄金的好梦里。
月黑风高的夜里,金鸡岭一带,一个盗窟的寨门前,有个骑着快马的黑影一闪而过,顺手丢下两个木箱。
幸亏飞鹰营地的各种设施已经扶植完美,山路已经凿通,统统人搬进了内谷,外谷两边已经依山建上了碉楼,中间的大片空位被种上了一些蔬菜花草跟作物,并在村长老爹的公道打算下,搞得更像是观光区。而山谷入口也用巨石和木桩建上了健壮的城墙,城墙核心更是有很多埋没的圈套与构造,因为李锦有要研生机炮、火枪的企图,城墙上还特地留出来了一些炮台,现在的飞鹰营地可谓是固若金汤。
“二哥......”
这么多金子保卫不敢独吞,只好大半夜的把盗窟的当家人唤醒,把箱子抬到大厅里听候当家人的措置。
两个箱子一翻开,在四周火把的晖映下,金光闪闪的模样,顿时吸引了四周的一群人。
本来相公不是一无是处啊......
这三当家之前当过兵,善于批示作战,以是固然入伙的晚些,但是因为有才气立马被提为了三当家。
实在,李锦做这些也是有筹算的。官府那边剿匪给力还行,如果不力,留下几伙流窜的盗贼匪贼甚么的,到时候这些农夫出身的人必定遭殃。并且听村长老爹的说法,这些处所城卫兵也是一群草包,极有能够剿匪不力,以是,还是有备无患啊。
站在山头上看到这番气象的李锦也忍不住被这天人合一的风景所俘获身心,就想用首诗来表达一下本身的内心感受,怎奈文学细胞实在有限,就只好又抄袭了一下宋朝朱熹的《春日》:
这才几天的时候,李锦的插手让他们的糊口有了天翻地覆的窜改,营地的男女长幼现在都把李锦当神明一样崇拜着。
无边风景一时新。
统统青丁壮都拿着分歧的兵器在营地中心的空位排开。“嘿!哈!喝!”练习的声音震天而起,而卖力带头练习的倒是一向不爱说话的李慕。
再看看李锦创办的飞鹰镖局这边,当阳光方才从山边露头的时候,营地里已经宣闹起来了。
那天,布隆从城里返来的时候趁便探听到了官府对黄金打劫之事的动静。
别看绿衣平时有股子冷冰冰的气质,但是对小孩子上,有的是耐烦与和顺。偶然候李锦看着绿衣照顾小孩子的时候不竭地意淫将来他跟绿衣有了孩子的场景,想着想着口水就留下来,老是招来绿衣的一顿白眼。
箱子坠地的声响引发了守夜的门卫的重视,走畴昔把箱子翻开一看,顿时傻眼了,竟然是两箱黄金。
再看看内谷,因为有了李锦对环境保持的严格要求,以是环境保持的特别好。加上又有妇人小孩在闲着没事的时候就喜好装潢四周环境,以是现在的内谷更像是世外桃源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