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婚礼[第1页/共3页]
城外异兽横行,城与城之间很难交换,除非是地理学家,不然浅显人对其他都会底子不感兴趣;这些街坊们所晓得的,也就比来的两个都会另有一个多数会——鹿城、叶城和密林郡。
桌上另一边有人说道:“哦,我想起来了,阿谁时候老余不是收养了一个孩子吗!”——“想起来了想起来了(那人拍巴掌),我的天,你走了有多少年了!?”——“这么说我仿佛也想起来了,你去了哪儿?干甚么去了?”
桌上都是老街街坊,聊的都是些家常。余言逊比来才回家,很少有人熟谙他,以是在桌上只听,不出声。有位白叟重视到了他,问道:“欸,小伙子,你叫甚么呀?”
中间李徒弟的亲家也来了,对余周遭表示感激。余周遭看他们的穿着和言谈,就晓得这他们家都是在帝国部分事情。传闻的公然没错,老李的女儿找到了个好夫家,一家人都是当官的。
“不对呀,余周遭的儿子不是个小孩子吗?”又有街坊问了。
“白叟家你去过哪儿?”余言逊猎奇地问道。
一个小时后,余周遭上楼,仿佛急着赶来,他有点气喘。瞥见门口迎客的主家,余周遭笑着取出红包,递给李徒弟说道:“恭喜恭喜!老李,你的任务终究完成啦!”
白叟又问道:“我在街上没见过你呀。”
余言逊点点头。
“我是做木工的,哪儿起屋子往哪儿跑,感受还不如在家里挣钱舒畅,就返来了。”
余言逊向白叟点了点头,说道:“老爷爷你好,我叫余言逊。”
一桌街坊,二十人的大席面,余周遭都向余言逊一一先容。
“要用电话吗,我这里有个好东西,拿去用吧!”秦老板从皮包里摸出一个玄色匣子。
固然余言逊说了大话,也没人晓得,反而点点头持续问道:“没听过……在哪边啊?”“往东边走,很远,比密林郡还远。”“那还真有点远咯……那边如何样啊?”白叟顺势往下问。
在李徒弟身后的两位新人上前感激。新郎从岳父那儿晓得了余周遭的名字,利落而规矩地说道:“感激余叔叔能够插手我们的婚礼!”中间的新娘略带些羞怯,抱着新郎的胳膊,小媳妇的模样,在旁说道:“余叔叔好!”
老街的婚礼,很少去旅店,主家会提早请好厨师。厨师平常都是在酒楼事情,或是运营饭店当小老板,主家找的都是这些人,有过办红白丧事经历的厨师;也有那种专门接红白丧事的厨师,当然那得是技术特别好,总有买卖找上门来。因为这类筵席简朴便利,节流了大笔的园地费和办事费,菜式的分量天然上去了,饭食就很丰厚。
“手提电话!?”桌上很多人都凑过来。
秦老板也学余周遭,拉着嗓门说道:“欸~哪不足老板说的那么好喔,大半年没开张,人都饿瘦了,余老板来我店里救个饥荒呀!”
他脸上一向保持着淡淡的浅笑。这笑容既不像造作,也不是粉饰,只是他与人说话的时候,自但是然地浅笑起来,语气驯良又亲热,让人讨厌不起来;即便他是悄悄地坐在那边不说话,举手投足,仿佛也有一股别样的气质,与凡人分歧。
余周遭叹道:“估计又跑哪儿去玩了,但愿不要惹事就好。”
实际上,此次婚礼,男方家里环境不错,像那种请厨师然后在院子里摆桌子的酒菜,多少会显得没面子。婚礼就选在旅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