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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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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信希有分第六[第2页/共2页]

后五百岁:

持戒修福:

【注释】

法相、不法相:

淨信:

善根:

正信罕见分第六*

*本分在论述,显真空第一谛,说因修要无住,果证要无得,方为无依无得的实相般若。这类甚深妙法天然不易令人生起实信;谓实信者,是必须由聪明了达无所得法,修无所得行,证无所得果,然后才美满了彻第一谛,所以是罕见可贵的。

第一与第二个五百年合起来是「正法期间」,一千年;第三与第四个五百年合起来是「像法期间」,一千年;第五个五百年又叫「末法初期」,也就是我们二十世纪所处的期间,距佛涅槃有二千年,是属于「末法期间」一万年中的最后五百年。

佛陀答复须菩提说:「不要如许思疑;在我灭度后的第五个五百年,如有持守戒律、广修福德的人,能从这些言说章句,体悟无住的实相般若妙义,而生出可贵的实在信心。该当晓得这些人,不止曾经于一佛、二佛、3、4、五佛所莳植诸善根,实在他们已于多生劫来,奉事诸佛,种诸善根,现世闻说大乘无住的般若真谛,乃至只是一念之间生起清淨信心的人,须菩提!如来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见的,这些善根众生,是会获得无穷福德的。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很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是以,如来常说:「你们诸位比丘该当晓得,我所说的佛法,就如同那渡人到岸的舟楫,达到此岸以后,即应弃舟登岸,不成揹负不捨。以是,未悟道时,须依法修持,悟道后就不该固执于法,至于那偏执于不法的妄心,更是该当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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