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0 章 玉珠[第1页/共4页]
沈泽川顿了半晌,说:“我刚才小睡时,回想起了雷常鸣死前的模样。感觉他这小我有些古怪。戴耳坠子这个风习在阒都和八大城内的世家里最为流行,历熊是雷惊蛰养大的孤儿,他不常跟这些人打交道,之前只见过一次,以是记得清楚不奇特。但是雷常鸣作为洛山匪首,跟敦、端两州的州府及守备军批示使都有来往,乃至跟河州富商颜氏的小公子颜何如也打过交道,他该见过无数次男人戴耳坠子,他死前却多次把目光放在我的玉珠上……”
沈泽川到了周府,书斋灯火通亮,里边坐着几个幕僚。夏夜余热,书斋三面都开着窗子,点了驱除蚊虫的熏香,人一多就闷。孔岭怕沈泽川待不惯,让人把门也向两侧推开。
历熊本来就恋慕丁桃,不肯在这里落了下风,为了证明雷惊蛰比萧驰野和沈泽川强,就焦急地说:“雷常鸣也短长,能够倒提小人,但是我大哥比雷常鸣更加短长!”
边博营遭受突袭的时候,沈泽川打了个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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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泽川看着孔岭,暴露暖和的神采。
历熊是随口说的,听丁桃问起来,便绞尽脑汁地回想雷常鸣的平生。他脑筋里走马灯似的过了一遍,说:“倒提小人就是把小孩子倒着提起来,雷常鸣敬爱干这类事情了。”他俄然想起甚么,说,“啊!我记起来了,耳坠子,又圆又白的耳坠子,雷常鸣倒提的小孩子也戴过!”
乔天涯摩挲着指腹,说:“我这几日也深思着这件事情,你已经晾了他月余,再晾下去,只怕他该心生不忿了。”
费盛看得很准,沈泽川即便会晾他一时半晌,终究也还得用他,因为他察看沈泽川的一举一动,晓得沈泽川身边正缺人。
“半月前的匪贼都已经回到了洛山,雷惊蛰有甚么动静吗?”沈泽川架起笔,在本来没写完的纸上持续。
丁桃在内心轻呸一声,有点不欢畅,但还是尽力假装很欢畅的模样,说:“哦,那还挺短长的。你大哥叫雷惊蛰对不对?他娘舅叫雷常鸣,我都晓得的。”
此人是真上道。
历熊说:“我年老是洛山第一豪杰,当然短长了。”
“难就难在这里,”周桂说,“先不说跟茶州州府及匪贼详谈可否顺利,光是防备别人就要费些心机。我们茨州的守备军新建不敷一月,校场还没出来呢,兵也没练过,如果被对方设想套了粮食,也打不过人家。”
“我不吃!”历熊不晓得为甚么烦躁起来,抓耳挠腮,急道,“你们如何不放我走?我要出城,我要回洛山呢!”
乔天涯本来想把琴搁在檐下的小案上,见状又怕两个萝卜头不知轻重,给他撞坏了,便送回本身的房里。
沈泽川等了几日,要的就是周桂这句话。他合上册子,手指无声地点在上面,说:“茨州现下没有将领,练兵的事情,我与诸位都不是里手。但是禁军在北原猎场留下一些兵马关照猎场,大人如果肯,不如就先让他们练习练习守备军。我们跟茶州要先谈妥了再给粮,前去商谈的人已经定好了吗?我叫乔天涯带着锦衣卫伴同庇护。”
这件事本来无关紧急,任凭谁听了,都不该该放在心上。因为沈泽川的玉珠子不希奇,它只是萧驰野在逃窜路上用边角料磨出来的,比起他之前在阒都给沈泽川那一匣子耳坠底子不值钱。它能让人一眼看出“敬爱”也是因为它的圆润,活着家里,以为给最宝贝的孩子戴玉珠是“润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