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3页/共5页]
“甚么!甚么!”他大呼大嚷,“那是她说的吗?伊丽莎、乔治亚娜,你们可闻声她说了?我会不去奉告妈妈吗?不过我得先――”
“不,你连仆人都不如。你不做事,吃白食。喂,坐下来,好好想一想你有多坏。”
我对约翰已惯于逆来顺受,是以便走到他椅子跟前。他费了约莫三分钟,冒死向我伸出舌头,就差没有绷断舌根。我明白他会顿时动手,一面担忧挨打,一面凝睇着这个就要脱手的人那副令人讨厌的丑态。我不晓得他看出了我的心机没有,归正他二话没说,蓦地间狠命揍我。我一个踉跄,从他椅子前发展了一两步才站稳身子。
“哎呀!哎呀!这么大的气出在约翰少爷身上!”
“蜜斯,你该明白,你受了里德太太的恩德,是她养着你的。如果她把你赶走,你就得进穷户院了。”
第二章
我当即走了出来,因为一想到要被这个杰克硬拖出去,身子便直颤抖抖。
“简,我不喜好吹毛求疵或者刨根究底的人,更何况小孩子家如许跟大人顶撞实在让人讨厌。找个处所去坐着,不会和蔼说话就别张嘴。”
约翰对母亲和姐妹们没有多少豪情,而对我则很讨厌。他欺负我,虐待我,不是一周三两次,也不是一天一两回,而是常常如此,弄得我每根神经都怕他。他一走近,我身子骨上的每块肌肉都会收缩起来。偶然我会被他吓到手足无措,因为面对他的打单和欺负,我无处哭诉。仆人们不肯站在我一边去获咎他们的少爷,而里德太太则装聋作哑,儿子打我骂我,她熟视无睹,固然他动不动当着她的面如许做,而背着她的时候不消说就更多了。
妖怪从身后按住窃贼的背包,那模样实在可骇,我从速翻了畴昔。
第一章
“你不能因为太太美意将你同里德蜜斯和少爷一块扶养大,就觉得本身与他们划一了。他们将来会有很多很多钱,而你却一个子儿也不会有。你得学谦恭些,尽量顺着他们,这才是你的本分。”
约翰・里德是个十四岁的小门生,比我大四岁,因为我才十岁。论春秋,他长得又大又胖,但肤色暗淡,一副病容。脸盘阔,五官粗,四肢肥,手脚大。还喜好暴饮暴食,落得个肝火很旺,目光痴钝,两颊败坏。这阵子,他本该呆在黉舍里,但是他妈把他领返来住上一两个月,说是因为“身材衰弱”。但他教员迈尔斯先生却断言,如果家里少送些糕点糖果去,他会甚么都很好的。做母亲的内心却讨厌这么刻薄的话,而偏向于一种更随和的设法,以为约翰是过于勤奋,或许还因为想家,才弄得那么面色蜡黄的。
我重又低头看书,那是本比尤伊克的《英国鸟类史》。笔墨部分我普通不感兴趣,但有几页导言,虽说我是孩子,却不肯当作空页顺手翻过。内里写到了海鸟生息之地,写到了只要海鸟栖居的“孤零零的岩石和海岬”,写到了自南端林纳角或纳斯至北角都遍及小岛的挪威海岸:
每幅画都是一个故事,因为我了解力不敷,赏识程度有限,它们常常显得奥秘莫测,但无不兴趣盎然,就像某些冬夜,贝茜可巧表情不错时报告的故事一样。碰到这类时候,贝茜会把烫衣桌搬到保育室的壁炉中间,让我们围着它坐好。她一面熨里德太太的网眼饰边,把睡帽的边沿烫出褶裥来,一面让我们迫不及待地聆听她报告一段段爱情和冒险故事,这些片段取自陈腐的神话传说和更陈腐的歌谣,或者如我厥后所发明,来自《帕美拉》和《莫兰伯爵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