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曾有小儿提竹马[第1页/共4页]
“去,去坊市了。”
“二师娘!”
“唉,秦埕没用,让你们母子受累了。”男人伸出独臂,揩去眼角最后一股泪。
“得了,如许也好。”戴笙巍然一叹,眼中神采波澜不惊。
手里握着个玉簪子。
带戈江中有亭,其名止戈。
戴笙,字竹引。传闻先是叫做“竹隐”来着,却被戴笙这大逆不道的家伙大笔一挥给“隐”字改成了“引”字,还一边说着咱不藏着掖着。
还记得当年,孩子他娘说要带着三个娃娃一起登顶泰山,观那天下大美大绝之景,这第二天就被那李家小子给抓去当质子了。成果就传出了“安南王妃剑毙东越亡国君主”这么个荒唐事来。
远方传来一阵老练之声,在这商都人声喧闹之下,竟是声声入耳,摧民气魄。
话未说完,秦方身影如风,一闪而逝。
“李兄,有多少年未曾返来了?”那中年人捋了捋一口长髯,抬腿边往这朱漆九丈的大门走去。
安南王府,雄镇大唐江南要地,于南岭以北、长江以南的山川当中拔地而起,攀附秦时旧脉,连绵数十里,府中一条带戈江被一众文人骚人称做“龙虎气腾转五岳,山中江直上九天”。
“你小子是在说我?!”肉山转过身来,尽力瞪大那本来就被肥肉挤做一线的眼睛,刻薄嘴巴边还留着个唇印。
蜻蜓飞啊飞,飞到花圃里;
“走,李兄,看那杀人屠城的家伙现在了局!”中年人说罢,跟那干枯老者并肩大步而入。
也不怪世人如此设法,用当明天子的话来讲“安南王实在是杀性太重,幸亏江南山好水好,让叔叔好生歇息”。何况这当中另有老天子与安南王私交甚笃这不为人知的一茬,安南王就这么道理当中料想以外埠称了藩王。
秦方一气呵出,吐一纳六,强行平埋头神。
“你也不拦着他们?”
秦埕面露难色,不过实在熬不过这么多年的心中有愧,不由得有些黯然的道:“见着那小子了?”
“这位兄台,让让。”
“唐刀汉戟一江带戈,纵马拔营万夫当海。”
“哦,看模样你小子是要上楼是吧?”肉山决计抖了抖那一身重达三百斤的肉,眼神轻视道:“你不会觉得你这长得人模狗样的穿个黑衣服就能成为那雨中剑客了吧?”
带戈江,当初老天子、安南王征东越,便是路过此地做个歇脚,老天子望江自西而来,往东海而去,沿途兵甲十数万,不由得心有所感,张口便是:
秦方一气直上五楼,在东南西北四间屋子当中找到二师娘住的北房,排闼而入,顿时,眼神板滞。
身后黑袍已不见。
江南有朱门九丈,这九丈不过是为了承载寥寥四个字:
当年六国乱战之时,秦家三千精兵,从东北现在的幽州之地一起拔营掠地,直冲北魏国境,比及了北魏之地,寥寥三千人已化作三十万雄师,非论当中多少黑发换白发,光是这数字就足以让北魏天子胆怯!
“这天下,当归吾儿!”
“你快出去啊……”刘圆圆双手抱膝,身材生硬,就差哭出来了。
老秦赶快应着:“是是是。”
“你这老东西,如何舍得回家了?”亭中一人身着布衣,两鬓斑白,右臂袖管空空,神采倒是非常悠然。
“如何,心疼你给我的那二十四死士了?我可奉告你,这一起从永安到江南,就死了两个。”中年人在白玉墩子上坐下,身后黑袍老者肃立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