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救命之恩[第1页/共3页]
还没睡多久天就亮了,出发解缆!
带着四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菜鸟行走于山脉之间,还好我的气力大有促进,沿途碰到的几个三阶玄兽、四阶玄兽都被我轻松处理,深夜时到达十重山内,也就没有持续行进了,歇息一夜,明天早上出山,那样就算是功德美满了。
没走多远,就闻声火线的林子里传来打斗声,仿佛有人在以命相搏的模样――
我身边的明帅却像是触电一样的奔驰畴昔,速率缓慢的扑入瘦子的怀里,泪水横流,道:“我差点就死在灵陨山脉啦!”
“走吧。”
这类时候,不高调如何能行?
“说吧。”我岿然不动的扎着龙桩。
运功数遍以后,战伐诀的气味更加霸烈而浑厚,流淌在皮肤表层的气机也愈发雄浑起来。
我摇点头:“我只是为了救你,不是为了杀人,这两人的剑上没有血,他们刚才应当没有杀你的人,以是我不杀他们。”
“……”
“你们待在这里别动!”
血鹰佣兵团?
她咬着红唇,欲言又止,过了一会才说:“之前的事情很对不起,我不该与你为敌的,明天的事情感谢你……如果没有你的帮手,恐怕我们几个早就死在佣兵的部下了。”
“爹!”
“不会啊,放心吧,我要修炼了。”
“你……你还会生我气吗?”她问。
我纵身跃上了一颗虬曲古树的树干之上,居高临下看畴昔,丛林的开阔地上血迹斑斑,躺了起码十几具尸身,公然,是一群血鹰佣兵团的人在围攻另一伙人,而那一伙鲜明是我熟谙的,明帅的一伙人!
身后,尉迟三兄弟神采庞大,仿佛碰到了救星,但却又仿佛不等候碰到,因为另有我这个煞神在,固然我只是灵魄境初期的修为,但是对上普通的佣兵却足以立于不败之地,更何况我的身份更足以让血鹰佣兵团顾忌,女武神步璇音的弟弟,不杀费事,杀了就会惹来更大的费事。
余下的几人一脸乌青,吼怒道:“你敢跟我们血鹰佣兵团作对吗?”
“还不快滚?!”我没有筹算杀他们。
“沙沙……”
……
两人回身就跑,一溜烟的没影了。
此时,明帅的仆人们几近被杀尽了,只剩下他一小我噤若寒蝉的立于一堆尸身中间,阿谁修为达到天冲境中期的仆人修为最高,但胸前被刺透出两个伤口,鲜血滚滚,眼睛通红的大声道:“少爷,走啊……你为甚么不走!?”
我皱了皱眉,明帅固然很有纨绔后辈的风格并且很痴人,但为人倒还算是仁慈,从他情愿让出火灵草就能看得出,如许的人不该该徒然白白的死在这里!
傍晚时,措置好了玄兽们的尸身,七头狼都曾经跟我灵魂交换过,以是我没有去碰它们的尸身,只是吃了一些龙虎肉和龙灵鲤以后就开端修炼了。
我:“……”
“哈哈哈,这头肥羊终究落在我们血鹰佣兵团的手里,此次非得狠狠的从他老爹身上挖下一块肥肉来,哈哈哈哈……”
一名驻守军官拦住了我们,目光在我身后庞大的行囊上扫来扫去,笑道:“嘿……小子,你的收成不错嘛,来来来,称重一下,你只能带走十斤的东西。”
我提着降龙剑走在最火线,这把剑只是银灵器,内里包含的灵气只能算是普通,以是临时被我拿来清理门路了,看得尉迟三兄弟一阵忍不住的肉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