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阿芬朵尔[第2页/共2页]
罗秀才不是那种会把好人往监狱里送的人,那么一点名誉和都会好感度卵用没有,罪重的还是要被卖成仆从。那样还不如本身卖。
“不好,他们把囚车丢下了,他们是赏金猎人要来抓我们!撤!”红衣头子喊道不妙,判定作出了撤退的判定。
但实在已经有点晚了,两人离他们只要五十米摆布的间隔了。
又赶了五天路,离阿芬朵尔只要一天的路程了。
但他们垂垂发明了不对的处所。
别看这头子张牙舞爪的很吓人的模样,罗秀一点不欢畅共同他,身材半转把骑士盾转向了刺剑来的处所。
在打昏红衣头子标那一刻,罗秀如愿升到了四级,获得了一点名誉,点了一点力量,把技术点用光了。
罗秀挑选此地作为近期的落脚点便是首要看上了它富强,便利他捞金。
罗秀在和摩尔加沙别离后就带着妮娜骑着两匹草原马带着一辆囚车往阿芬朵尔赶路。
“先别聊了,仿佛来人了。”一向存眷着四周的一小我对三人提示道。
两人一起上见到五人以下的犯法团伙直接冲上去一锅端,偶然候人分的散或者有骑马的没体例全数打晕才会跑漏一两个。
罗秀已经不想再1级下去了,他必必要拿野怪—丛林强盗练练手了。趁便卖卖俘虏,赚点外快。
“喂,骑马还背后射我,没本领不要瞎显摆欸。”红衣头子那一矢完整没有准头,罗秀没躲也让他甚么都没射到。
“他们是发明我们了吧,但为甚么仿佛正往我们这边来吧?”靠着岩石埋伏的黄衫强盗问道。
罗秀满头黑线,还真把我当软柿子了不成?不过红衣头子没有逃窜倒也合了贰情意。
现在的罗秀属性:力量15,敏捷9,智力9,血量41,名誉8
技术:铁骨3,强击5,强弓5,兵器把握5,盾防3,骑术3。
阿芬朵尔,撒里昂布伦努斯公爵封地。位于斯库特大陆的中间,是斯库特最为繁华的都会,没有之一。
这些强盗全都是1级到5级的,九小我也就卖了三百不到布朗。
歇息了一晚把头发剪成了短碎发,筹办以新形象驱逐新将来,没有多逗留持续北上赶路,撒里昂这都会背靠大山是座易守难攻之城,但经济不如何样,没甚么油水可捞。
妮娜则先去追阿谁往树林跑的强盗。
四人哪会听他的,跑得更欢了。红衣头子那素净的色彩一下吸引住了罗秀的目光,那但是一起而来独一碰到的10级野怪,把他干倒就能升到4级了,提着长枪加快马力朝他逃窜的方向赶去。
智力:每点增加一点技术点,看符文书有智力要求。
罗秀把长枪挂在了顿时,换上了剑盾。长枪太需求速率的加成了,对方也是骑马的万一和他绕圈真不晓得要打多久了,还是剑盾贴脸厮杀来的快。
“谁说不是呢,真不明白那群海寇到我们这来和我们抢地盘干吗。”把弩背在身后的红衣头子也从顿时下来和世人围坐在一起。
强弓:每级增加14%箭矢伤害,最多弓品级+4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