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我的灵魂不朽,永远不会屈服[第2页/共2页]
“但是我的灵魂永久不朽,永久不会屈就。”
季言云临走之前,看似不经意地往屋内瞥了一眼,恰好和楼梯拐角处狼狈爬起来的桑榆对上了视野,他的眼中带着深意,和桑榆对视了一秒,就收回了视野。
“娶你这个女人到底有甚么用?当初看你是帝国大学的高才生,才想着把钱给你们家里人,然后把你给买返来,让你跟着我做点药草研讨学,一起发财致富。”
桑榆当初,是帝国大学的重点高才生,跟着林峰搞药草学研讨。
“别活力水水,”季言云思考了一下。
季言云放动手中关于桑榆的平生质料,扶正祝宵水的身材。
桑榆在帝国大学的时候,上课非常当真,在导师群中的口碑很好,并且也有很多优良的男孩子追她,但桑榆为了本身的学业,委宛地回绝了他们,一心扑到本身的学业上。
“好不幸,”祝宵水轻声感喟了一口气,内心感觉不幸的同时,又感觉很可惜。
*
将桑榆救下来的好处更大化,固然桑榆手受伤了,但是有祝宵水这个BUG级别的存在,将手伤治好底子就不在话下。
并且桑榆在星际大学的时候,拿到手的奖学金,很大一部分会捐赠给贫苦星球的孩子,还会捐给很多动植物庇护协会,勤工俭学,帮忙更多的人。
“瞥见你就恶心!”王默末刚想风俗性地抬起脚,往桑榆的身上踹一下,但一想到季言云刚才威胁的话,这一脚毕竟是没有踢下去。
看着季言云分开的背影,王默末身上那种放肆放肆的火焰,又重新燃烧了起来。
王默末本身就是个欺软怕硬的人,被季言云经验了以后,诚恳了很多。
王默末不晓得从谁口中得知,当年不如本身的小弟,现在一跃成为星际红人,开了非常多连锁店,暴富又自在,内心各种不是滋味,只感觉妒忌和眼红。
一开端,王默末对桑榆实在还挺好的,是真的把她当作本身的老婆来恋慕。
一提起来这件事情,王默末的心气就不顺,他不再看桑榆,骂骂咧咧地将家里仅剩的最后一点钱给拿了出来,直接出门持续喝酒和找女人去了。
季言云没有那么美意,也不以为本身是一个多好的人,他救人主如果看对方能够供应多少代价。
终究,他把本身的不快意和不称职,全数都见怪在桑榆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