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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向来处》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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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番外 :塞外牧歌[第1页/共4页]

他的头盖骨上有五个血洞。

因为被扑倒得太俄然,呛了我满喉咙的灰尘草屑,我忙不迭地咳嗽,又被灰迷了眼,一片泪水昏黄中,我瞥见一头款项豹的爪子已经搭在阿谁小孩的肩上,俄然间,豹子的头上爆出两个血洞,哀嚎一声倒下。

请神的典礼结束后,阿妈会抱着我坐在篝火旁,听白叟拉起马头琴,唱起豪杰的传说。阿妈高高的个子,眼睛敞亮得像凌晨的露水,她曾经是草原上的第一美人,歌里唱到,父亲在呼伦贝尔草原上迎娶她的时候,马队排到了天涯,百灵鸟齐声欢唱。她随父亲交战多年,曾被仇敌俘虏,生下了大哥术赤,她并没有遭到失贞的指责,相反,她的忍辱负重是最高的名誉。在这份名誉的晖映下,连同术赤也没有被人看轻,他还是是父亲的嫡子,我的大哥。

不过这也并不能算是很严峻的失误,我一向在随心所欲地华侈本身的幼儿光阴,这并不是作为大汗最小也最受宠嬖的女儿的特权,因为蒙古小孩都是散养的,像满山坡的羊群一样。小哥哥们在做甚么,同谁一起玩,我又如何会晓得呢?不过我也很清楚,在部落的人眼中,我是个多么古怪的小孩,从不哭喊,不去抢食,不喜好被太阳晒到,更果断不在草丛上摔交,这在同龄的小孩中都是极其罕见的脾气特质。

那是访问金朝使团的庆贺活动中,当时我正为那桩从天而降的婚事而郁卒,明显大部分的姐姐都还是先看对眼,再唱唱情歌,然后才提亲的么,为甚么我四岁就要被定下毕生大事啊!沉浸在这类悲忿情感中的我,一面果断着分开部落去做个游侠的决计,一面绞尽脑汁如何摆脱这个讨厌的安排,直到有个小孩俄然扑过来,把我扑倒在地,我才看到,方才我的身后有两只凶悍的野兽,金灿灿的斑斓锦毛,喷着热气的血盆大口。

阿妈驯养的大狗会冷静地一步不离,如果碰到危急环境,比如野狼土狗狐狸甚么的鬼鬼祟祟地呈现,或者牛羊马群气势汹汹地冲过来,或许是可疑敌对人物的呈现,它就判定咬住我的衣领,一溜烟地把我叼回阿妈那边,这让我感觉灰常地刺激并且奇异。

但是,回绝着这统统的那颗心,到底想要甚么,我却不晓得。偶然我会俄然想去做一个游侠,让骄阳晒干我的泪水,让风砂吹皱我的嘴唇,最后在大雪中安葬冻僵的躯壳,让豺狼蝼蚁吞噬我的残骸,或许在回归大地之前,我能够成为草原上的传奇。或许我的心实在甚么都不想要,只是在纯真地回绝这运气安排给我的统统,仿佛只要在这回绝中,才气找到存在的意义。

本相就是这么电光火石顺理成章,我仓猝望向四周,公然看到了,六个高高矮矮胖胖瘦瘦奇形怪状的人。

她向我伸谢,向我伸出了一双可骇的手,我没能躲开,冰冷的锋利的指甲渐渐划过我的脸颊,仿佛能够靠这个记着我的模样。

在萨满的歌谣里,我渐渐学会了这个游牧民族的说话,古蒙语,在我来的阿谁天下应当都已经无迹可寻了吧。四年的时候,我终究弄清楚了我现在何朝何方,不过这都不首要了,对不对?

当然,这个结论所附带的些许自责并没有困扰我好久,在广漠无边的草原上,很难将思路纠结在繁絮的平常琐事和小我得失上,只需一声鹰哨,奔马卷起的滚滚飞尘,就能将我带离大地,去往辽远天涯云上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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