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古怪[第1页/共2页]
这东西,有道行!
黑猩猩双目圆睁,看着我的方向,脸孔狰狞。
我吃痛,手掌微松,人面兔挣开了我,一溜烟儿没了踪迹。
它一把撕碎了镇魂符,蓦地转过脸,好整以暇的看着我,暴露一个奇特的浅笑。
猩猩不远处躺着一个男人,肥大枯干,姿式奇特,一动不动。
我极力暴露一个驯良的浅笑:“我们之前见过吗?”
镇魂符没能穿过人面兔的身材,反而直直的贴在了它的头顶,挡住了它的眼睛。
这个灰扑扑的桥洞因为这平生一死变得新鲜起来。
细心想想,全部事件中,最可骇的还真不是人面兔。
这但是每日都要上电视的公家人物,竟然也会被它们盯上,可想而知,它们的胆量多大,它们的共同多么默契。
两只妖怪环绕着他,随时筹办将他分吃入腹!
我面色一冷,寒光乍现,抖手一翻,精确无误的掐住了它的命门,将它揪了起来。
它将人当作了‘猪’!
他们一拥而上,将我铐了起来。
和它一同消逝的,另有摄像师。
好嘛,曲解了。
我神采一变,它不是鬼,而是怪!
它的身上本就没有阴气,它之以是缠着记者,也只是为了先吸阳气,再吃人肉。
看来还是不要奉告他,那人面兔是公的究竟了,免得他的心脏接受不了。
讨封都讨到仇敌头上了!
我方才徒手杀了个黑猩猩,浑身是血,说我没杀记者,是小我都不会信。
本来,人面兔和那拍照师是一起的!
就在我踢开他的刹时,一声大喝传来:“停止!举起手来!不然我开枪了!”
到时候说不定会有人面犬、人面猫甚么的来找你,你不会缺女妖怪的……”
我只能举起双手,表示本身并没有杀人的志愿。
我低下头看了一眼昏迷畴昔的记者,顿时一个头两个大。
它的嘴唇向上,嘴边闪现出些许白毛,它的两只眸子子一左一右,一上一下,好似没组装好的机器人,它的鼻子从中间裂开,暴露内里毛烘烘的腔道。
一股凉意从我的脚底升起,直冲我的脑顶而来。
它锋利的两个犬牙将我的手掌扎出了两个血洞,血液滴答滴答的落在地上。
我还没搞明白,就听差人大喊着:“赵瑞,我们已经查清你的背景,你只是杀了黑猩猩,临时没法确认是否为合法防卫,只要好好共同调查,不必然会下狱的!
他像一只毫无防备的、进了狼群的大肥羊,他的气味那么香,那么浓。
第一次,我竟然感觉村庄里的黄鼠狼竟然另有几分蠢萌。
我暗道不好。
它的叫声沙哑而锋利,如同变了调的老鼠,如同烧干了的水壶。
如果他们将记者弄死,刚好栽赃到我的身上。
记者?记者!
反之亦然,他们如果杀了我,便嫁祸给记者。
刺耳极了。
记者不管如何也想不到,和他日日火伴的摄像师竟然也是妖怪!
鲜红色的血液和灰尘混在一起,看起来格外肮脏。
鲜血浸湿了它的毛发,在空中上不竭向外流淌。
五六个差人跑了过来,全部武装,穿戴全套的防爆设备。
坐上警车的那一刻,我透过车窗向外看去。
我低头看向他丑恶的脸庞,心想,人面兔和那鸟人这么不挑猎物的话,只能申明,它们不是第一次干这个事情了!
我本想将记者一脚踹开,但想到本身现在还在住着桥洞的窘境,还是安抚了两句。
不消想也晓得,必定是那人面兔和鸟人来之前就想好了对策,提早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