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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狗不挡道》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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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来个番外[第2页/共4页]

数年以后,西海之上出了一个恶名昭著的海寇头子。

想把姐弟两个当野花采的这位,说实话,长的并不丢脸,就是太不晓事,总觉得本身有钱,俩钱能把全部庆朝都买下来。并且还挺爱自作多情,见韩君璧不言语了,他便大着胆量上前,特长环住他的腰,想要把他揽畴昔。在场的人都在含混地笑,谁都没重视到韩君璧手上拎着的一根烧火棍,那根棍子的顶端烧得通红,点在地上袅袅冒着白烟。

这么些年,她一向在话里话外挖苦、讽刺韩家人,抱怨受韩家人的扳连,落到如此境地,抱怨归抱怨,却到底没从这苦日子里跑出去,或是把这两个累坠从家里踢出去。到了今时本日,他惹上滔天大祸,她也不大义灭亲,把他绑了送官府,却把家底和盘托出,给他,让他逃。

成了王的免你一死实在不是因为他们心肠有多慈悲,他们不过是想看败寇们过街老鼠似的赖活着,让那些能找费事的人尽量上门来找费事,直到他们活不下去为止。

每回都做到天乌黑了才返来,夜里也不用饭,只是长叹短叹,悄悄抹泪。

“我不走。”

江南水乡,河网纵横,每到夏秋之交,千流归海之处有大潮澎湃。惊涛拍岸,日耀长空,配上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恰是淮阳城最好的一段风景。这个时候,全部庆朝的有钱人都爱往这儿来,凑一份热烈,小商小贩们觑着商机,做了各种小食,摆到江岸边上,现挣几个小钱。

就在这一刻,电石火光间,迅雷掩耳时,韩君璧手上的烧火棍子戳到了环在本身腰上的一只手上,切当地说,是这只手的小臂上,烧得通红的顶端楔入皮肉,乃至烧穿了皮肉触到骨头,然后才是那种皮肉烧糊了的焦臭味,再然后才是一声高山而起的长嚎。

“……好,你不走,我们一起死。死完了韩家就差未几了,气数尽了嘛,死痛快一点,让全部淮阳城的人过来看看,韩家人活到这般地步,活不起了,好歹还能给淮阳城里的人们进献一点饭后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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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君璧怕是早就想明白了,以是他才选定如许一个日子,在众目睽睽之下犯案,能够本筹算犯一个惊天动地的大案,末端却没成,但赖活是赖活不了了,非论如何,他们都已经离循分守己的赖活很远很远。远到了不成追的境地。

赖活了七八年,这才明白赖活也不是那么好活的,成王败寇,败了的即便赖活着,也会有无数人无数事来打搅他们循分守己的赖活。

能卖的都卖光了,可儿还活着,活着就得用饭,一家几人,翻翻捡捡,也就只要韩君反璧能派上一点用处。但是全部淮阳城,只要船埠的扛包铺子敢用他。十六七岁的少年郎,扛一天大包顶多能挣几吊小钱,刚够一家人糊口,如果再被娘舅偷拿一些去买酒,或是家里表哥犯了旧病,那就更剩不下甚么了。

能够有童鞋不记得韩瑭是谁了==就这么看也不影响。颈椎病,悠长不更新,连署名都慢吞吞的==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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