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秋风秋雨[第1页/共3页]
来到宋朝已经一个多月了,李延庆的眉眼间始终有一丝郁郁不乐,他倒不是嫌家中贫寒,而是他已经熟谙这个村庄,熟谙了四周的右邻右舍,但他却不体味他所处的这个期间,只晓得有契丹蛮子有辽国,应当是北宋,可到底是北宋的哪一个阶段?
三个恶童不依不饶,追着李大器不放,尽管抓起地上的烂泥石块向他背后猛扔猛砸。
“放屁!”
孩童笑吟吟地摊开手,本来两半菜馍都在他手上,黑狗气得抬头汪汪直叫,又跳上土炕,将小仆人扑倒,在他脸上狂舔。
李大器已经风俗了这类斥骂,他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手中的黄鼠狼,直觉奉告他,这只黄鼠狼应当是本身家大黑狗的战利品,值二十文钱啊!这些小孩子必然会把它糟蹋掉。
有一天当他醒来时,他却发明本身被人从井中捞起,竟然变成了一个六岁的宋朝小男孩。
大黑可不是随便乱叫的狗,既懂事又灵巧,极善于抓田鼠和家鼠,让李文村的猫都赋闲了。
一堆堆深灰色的迷云低低着压着大地,已经是暮秋了,一片片树林都已光秃,秋雨将老树洗净,但无情地春季却剥去了它们斑斓的衣裳,使它们阴霾地站着,褐色的苔藓袒护住了它们树皮上的深深皱纹。
“混蛋,把黄大仙放下!”
孩童头梳总角,眉毛浓黑,长得长手长脚,固然眉眼间只要五六岁,但身材却长得很高壮,仿佛七八岁的孩子。
它趁小仆人不备,偷偷伸头向菜馍探去,狗嘴刚到碗边,却被孩童一把按住了,“已经给你吃了半个了,还不断念!”孩童用书敲了一记狗头笑骂道。
.......
“福哥儿行行好,这只黄鼠狼就送给我吧!”
懊悔交集,心力交瘁,李延庆躺在病院一病不起,不久就被送进了肿瘤科的重症监护室。
大黑狗低下头,低声哭泣着,小眼睛还是眼巴巴地盯着半个菜馍。
而在官道西面数里外,一座不大不小的村落覆盖在蒙蒙的雨雾当中。
他没有打伞,薄弱而肥胖的身躯在北风冷雨的侵袭下冻得瑟瑟颤栗,他只得将双手抱在胸前,尽量用白凉衫紧裹紧他那副俨如高粱杆普通的小身板,深一脚浅一脚向官道劈面的村落跑去。
它这个长处博得了村里人的爱好,使它吃上了百家饭,也省去了李延庆喂它的烦恼。
男人当然不叫李捉刀,他叫李大器,字成材,李捉刀是他的外号,也是插在贰心中的一根毒刺,被人在背后叫了整整五年。
“本来是福哥儿,明天没上学吗?”
“汪!汪!汪!”院子俄然传来一阵犬吠,叫声非常短促,李延庆心中有点奇特,便跳下炕来到院子里。
这里是大宋王朝河北西路相州辖下的汤阴县,一条宽广平坦的官道直通全县,平时官道上行人南来北往,非常热烈,但在老天爷的作弄下,官道上此时很难再见到行人。
更让他烦恼的是,父亲四周求人借了一大堆书给他,每天给他灌输科举的首要,他平生中最大的波折仿佛就在明天赋产生,他发誓这辈子不会再去碰甚么测验,不会再去插手甚么科举,恰好这个宋朝父亲却把科举看得比天还首要。
男人刚走到村口,俄然欣喜地叫出声来,他在一棵树下看到了甚么,双腿就仿佛丢掉了沉重的铅袋,轻巧非常地跑畴昔,从树下拎起一只奄奄一息的黄鼠狼,黄鼠狼足有两尺长,外相亮光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