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第1页/共4页]
#10此处脱『以勇力之所加』六字,据凌瀛初本、迂评本补。
#20凌瀛初本、迂评本『近』作『迹』,据改。
注释:
#11『白』误为『曰』,据陈奇猷本改。
若夫齐田恒、宋子罕、鲁季孙意如、晋侨如、卫子南劲、郑太宰欣、楚白公、周单单、燕子之,此九人者之为其臣也,皆朋党比周以事其君,隐正道而行私曲,上偪君下乱治,援外以挠内,亲下以谋上,不难为也。如此臣者,唯圣王智主能禁之,若夫昏乱之君,能见之乎?
#18『世』字脱,据迂评本、凌瀛初本补。
#12『曰』误为『且』,据陈奇猷本改。
#15『千』显系『十』之误,据陈奇猷本改。
#6『不』字脱,据凌瀛初本、迂评本补。
若夫关龙逢、王子比干、随季梁、陈泄冷、楚申胥、吴子胥,此六人者,皆疾争强谏以胜其君。言听事行,则如师徒之势。一言而不听,一事而不可,则陵其主以语,待之以其身,虽死家破,方法不属,手足异处,不难为也。如此臣者,先古圣王皆不能忍也。当今之时,将安用之?
#3『杨』显系『相』之误,当改。
为人主者,诚明于臣之所言,则虽毕弋驰骋,撞钟舞女,国犹且存也。不明臣之所言,虽俭仆勤奋,衣布恶食,国犹自亡也。赵之先君敬侯,不修德行而好纵欲,适身材之所安,耳目之所乐,夏季毕弋,夏浮淫,为长夜,数日不废御觞,不能饮者以筩灌其口,进退不肃,应对不恭者斩于前。故居处饮食如此其不节也,制刑殛毙如此其无度也,然敬侯飨国数十年,兵不顿于敌国,地不亏于四邻,内无君臣百官之乱,外无诸侯邻国之患,明于以是任臣也。燕君子哙,邵公奭以后也,处所数千里,持戟数十#15万,不安后代之乐,不听钟石之声,内不堙污池台榭,外不毕弋田猎,又亲操未耨以修畎亩,子哙之苦身以忧民如此其甚也,虽古之所谓圣王明君者,其勤身而忧世不甚于此矣。但是子哙身故国亡,夺于子之,而天下笑之,此其何故也?不明乎以是任臣也。故曰:人臣有五奸,而主不知也。为人主者,有侈用财贿赂以取誉者,有务庆犒赏赉以移众者,有务朋党徇智尊士以擅逞者,有务解兔免罪狱以事威者,有务奉下直曲怪言伟服瑰称以眩民耳目者。此五者,明君之所疑也,而圣主之所禁也。去此五者,则噪诈之人不敢北面谈立,白话多实施寡而不当法者不敢诬#16情以谈说。是以羣臣居则修身,动则任力,非上之令不敢擅作疾言诬事,此圣王之以是牧臣下也。彼圣主明君,不适疑物以闚其臣也。见疑物而无反者,天下鲜矣。故曰:孽有拟适之子,配有拟妻之妾,廷有拟相之臣,臣有拟主之宠,此四者国之所危也。故曰:内宠并后,外宠贰政,枝子配适,大臣拟主,乱之道也。故周记曰:无尊妾而卑妻,无孽适子而尊小枝,无尊璧臣而匹上卿,无尊大臣以拟其主也。四拟者破,则上偶然下无怪也。四拟不破,则陨身灭国矣。
#22『身』字脱,据陈奇猷本补。
#4『能』误为『使』,据陈奇猷说改。
#23『夺』误为『敏』,据陈奇猷本改。
夫立法律者,以废私也,法律行而私道废矣。私者以是乱法也,而士有贰心,私学岩居窞路,托伏深虑,大者非世,细者惑下。上不由,又从而尊之,以名化之以实,是无功而显,无劳而富也。如此则士之有贰心,私学者焉得无深虑,勉知诈,与诽谤法律以求索,与世相反者也。凡乱上反世者,常士有贰心,私学者也。故本言曰:以是治者法也,以是乱者私也,法立则莫得为私矣。故曰:道私者乱,道法者治,上无其道,则智者有私词,贤者有私意。上有私惠,下有私欲,圣智成羣,造言作辞,以不法措于上。上不由塞,又从而尊之,是教下不听上不从法也。是以贤者显名而居,奸人赖赏而富。贤者显名而居,奸人赖赏而富,是以上不堪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