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点击功能呼出

下一页

A-
默认
A+
护眼
默认
日间
夜间
上下滑动
左右翻页
上下翻页
《韩非子》 1/1
上一页 设置 下一页

第11章[第3页/共4页]

#10此处脱漏千余字,分属和氏篇与奸劫弑臣篇,今据陈奇猷集释本补齐。

三守

#2『既』字当衍,据陈奇猷说删。

#7张榜本『之』作『其』,与高低文合,据改。

#4『人王』显系『人主』之误,据陈奇猷说改。

凡劫有三,有明劫,有事劫,有刑劫。人臣有大臣之尊,外操国要以资羣臣,使外内之事非己不得行。虽有贤能,逆者必有祸,而顺者必有福。但是羣臣莫敢忠主忧国以争社稷之短长。人主虽贤不能独计,而人臣有不敢忠主,则国为亡国矣。此谓国无臣,国无臣者,岂郎中虚而朝臣少哉?羣臣持禄养交,行私道而不效公忠,此谓明劫。鬻宠擅权,矫外以胜内,险言祸福得失之形,以阿主之好恶,人主听之,卑身轻国以资之,事败与主分其祸,而功成则臣独专之。诸用事之人,壹心同辞以语其美,则主言恶者必不信矣,此谓事劫。至于守司图圄,禁制科罚,人臣擅之,此谓刑劫。三守不完则三劫者起,三守完则三劫者止,三劫止塞则王矣。

上一页 设置 下一页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pre
play
next
close
返回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