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9 吞噬[第3页/共3页]
只需求找到一个血裔,谁都行,只要血裔就好,然后夺舍他,占有他的肉身。
刘备一听,头一歪,放心的分开人间。
但翠花内心深处,是想做一个肤白貌美,文雅成熟的崇高猫儿。
史莱姆就是活生生的例子,靠着祖奶奶和妖道残魂的两重施压才镇住它,妖道魂弃世地后,佛头的念珠补上,压的它没法翻身。
“我也想要如许的皮肤。”翠花恋慕道。
“说吧,我该如何做。”他扣问史莱姆。
史莱姆散开包裹,声音里透着怠倦:“艾玛,可累死老子了,我要睡一觉。”
“莱德,这东西送你如何样?”李羡鱼俄然道。
这一次,除了身材纤细的窜改,没有其他非常。
至今还记得那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痛苦。
“我当初夺舍忘尘,再到厥后夺舍你,都是为了补完本身。我成心志,但我没有一个普通的身材,以是夺舍是我的寻求。但为甚么连这么简朴的寻求,都没法满足?”
但对史莱姆来讲,这么简朴的要求,却难如登天。八十多年前,妖道忘尘进入万神宫,那是它的第一任宿主,两人纠葛了好多年,不但没能夺舍妖道,最后反而被封印八十载。
不但是脸上,他浑身的皮肤都蜕出了一层死皮,揭开死皮,肌肤变的光滑嫩白,比鸡蛋还要细致。
史莱姆把嫩红肉质包裹,乌黑的大要凸起血管,红光一亮一暗,好像呼吸。
沃尔德・琼斯在的话,师徒联手,能够逼李羡鱼交出古妖遗蜕。
“我就晓得你这孙贼没安美意。”李羡鱼傲视着史莱姆:“想直接害死我,然后本身单飞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