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 立法[第2页/共2页]
在清朝的政治体制中,一向对峙满重汉轻的原则。满族官员不但在决策中具有绝对的权力,并且占有首要职位,以保持满人的显赫职位。
此类积弊一向未予严厉措置,乃至吏治日坏,丧师失地之员日见其多。
慈禧以为,要获得此次考核分歧以往的结果,就不能虚应了事。是以,慈禧亲身把握奖惩大权,议政王奕供招考查根据,两宫太后别离引见各级官员,根据政绩,赐与考核。
慈禧垂帘听政今后,借清算吏治之机,此案又被提及。慈禧痛下决计,必然严惩,要杀一儆百。卖力总办秋审的刑部郎中余光绰就是常州人,对何桂清非常仇恨,而他刚好卖力此案。
但是慈禧这时清楚,直接威胁大清统治稳定的是,长江流域的承平军和黄河道域的捻军,这些亲信大患一天不除,她的统治就一天不得安宁。
考核的原则:以官声、政绩取人。成绩凸起者,赐与破格汲引;平淡衰朽者,非论“年已逾岁“或将近休龄,都勒令退休。为的是将年富力强有进取心的官员安排在首要岗亭上。
看完奏折,慈禧决然处决何桂清,军兴以来第一次使一品大员以失地弃城罪伏法,刹了上述歪风,整饬了吏治,法纪为之寂然。
所谓“四格“是指“才“(指才调,分长、平、短三等),“守“(指操守,分廉、平、贪三类),“政“(指政务,分勤、平、怠三类),“年“(指春秋,分青、中、老三类)。
但是,跟着满人团体政治本质的降落,越来越多的政治、军事活动不得不依靠汉人官僚和士绅。肃顺就喊出了“天下满人混蛋多“,应当是这一期间社会的实在写照。
慈禧以为,此次官员考核是她推行吏治清算不成多得的机遇,通过考核能够裁汰庸懒、老弱、不称职的官员,也能够使宦海有所警示,寻求抖擞。
所谓“六法“是指“不谨“、“罢软有为“、“暴躁“、“才力不敷“、“大哥“、“有疾“等六个方面的缺失。颠末考核,被列入“不谨““罢软“者,撤职处罚;属“暴躁““鄙人“者升级;“大哥““有疾“者勒令退休。
三品以上官员及总督、巡抚等方面大员,则先自陈政事得失,最后由天子敕裁。颠末考查后,官员遵循“称职“、“勤职“、“供职“三种品级,实施奖惩。
有的官员则是承平军一到,即弃城逃脱,为回避失城罪恶,过后托请下属倒填年代,捏称因公赴乡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