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章[第1页/共3页]
宋翊拿起一只烤好的鱼扔给孙三:“孙三。”
宋翊来虎帐的第一天,就看不惯他们以强欺弱的行动,直接提拳打了欺负他的四五人。他身高九尺,肩宽腰窄,五官冷峻,生了一双凤眼,眼睛狭长,眼尾微微上扬,眼稍眯便见不到高低眼白,往那边一站不开口说话都给人无形的威压。打起人来更是不包涵,拳如铁锤,打得这四五人鼻青脸肿,哭爹喊娘。
宋翊站起道:“明天我一人喂马,你歇息,明天的衣服就费事你了。”
都城镇国府前两具严肃的大狮子下,各坐了两个乞丐,拿着破碗乞讨,行人路过,瞟了眼‘镇国府’金字招牌下红漆脱落的大门。往乞丐碗里扔了个铜板,走到另一头他又扔下了一个。不一会又有人路过,和前面的人一样,瞟了一眼镇国府的大门扔了两个铜板给乞丐。
都城郊野虎帐里的兵士们可忍不了,特别是明天卖力洗衣服的宋翊,衣服扔进水里,捞起来沾的满是红色的柳絮,过了水如何甩都甩不掉?宋翊提着衣服只看了一眼,像是见了甚么怪物,直接‘扑通’一声扔回河里。
宋翊一来就以绝对的力量赛过世人,大师都觉得他会在他们中间称王称霸,成果他打人后便未几话,跟着大师练兵,像这类轮到他当值洗衣,喂马的事从不假手于人。
不管对方是谁,明天他本身的事你帮他做了,明天他决对会补回,对人对事公允且公义。来虎帐仅一两个月的时候,便在一群兵士中建立起了威望,不是百夫长,胜似百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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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城里的家家户户都晓得,镇国府穷,穷得耗子都绕道走,在镇国府门前行乞,都比别处讨很多。
听马蹄声急,想必是有很首要的事,两人神采微紧,正要上前相迎。来人骑马走进,宋翊看清面孔,向孙三做了个安抚的手势,孙三瞥了眼来人,五官端方,玄色丝绸长衫,脚踏牛皮靴,腰间系了条暗色刺绣腰带。
周国建国十余年,边关未稳,崇尚武道,在都城郊野驻扎的军队,更是以精锐著称,直属皇上。分歧于边关的将士,他们无需务农,一月领着三两银子的俸禄,若想往上爬,一要么立军功,二要么有绝对力量。是以,底层兵士小型打斗,上面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当练兵。
孙三在见到宋翊的第一眼,就感觉他和他们不一样,一样的粗布麻衣和布鞋穿在他身上,气质斐然,像是个误入虎帐的世家公子。打仗后才发明,他和他们一样都是贫苦出世,只不过皮相生的都雅些罢了。
人比人,优胜感就这么出来了。
孙三边敲打边应道:“是啊。”
“哥哥。”她昂首怯怯地喊了声,随后躲到母切身后,像只吃惊的小鹿打量宋翊。
孙三比宋翊先来虎帐半年,在虎帐这类力量至上的处所,他瘦得像猴子的五短身材,就成了大师欺负的对像。
这时,从西侧走出位美妇人,约莫三十出头的年纪,一身素色儒裙,身材婀娜多姿,和那厅中少女长的有七八分像,可又不像。细看是那双眼晴,少女双眼圆而大,而她的微微上挑了些,带上几分媚气。
宋翊不说话,蹲下来看着河上如烟的柳絮,这会飞来几片,他用手赶了下问:“明天我们是喂马?”
现在看来并不是,如果贫民家的孩子,这华服男人怎会如此施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