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1页/共3页]
温小辉忍不住昂首,入目先是一双很洁净的白球鞋,然后是蓝色的校服活动裤包裹着的一双仿佛看不着边的长腿,接着是乌黑衬衫的下摆、一粒一粒简朴莹润的纽扣、半挽起的袖子,最后是连绵地锁骨和凸起的喉结。少年脖子上垂坠下来的红色耳机线在面前晃啊晃,就像催眠的钟表,让人有长久地失神,温小辉感觉身材有些热,严峻得不敢往上看了。他固然已经事情了,可刚离开穿校服的生涯也还不到一年,这男生光是声音和身材已经让他有些心猿意马了。
温小辉被他看得脸发烫。
少年看了一眼短信,喉结滑了一下,他深深看了温小辉一眼:“恰好顺道,我带你去吧。”
放工以后,俩人被叫到办公室臭骂了一顿,还各扣了500块钱,一个礼拜白干了。
他脑中闪过一道刺目标火花,劈得他大脑闪现长久地空缺。他蓦地想起了为甚么这个少年他看着面善,因为他长得像――洛雅雅。
走了快非常钟,仍然没看到路人说的阿谁大楼,他感到有些烦躁和焦炙,为本身的迷路,也为即将见到的人。
少年歉意地说:“对不起啊,我正在听歌,有点走神,你哪儿受伤了吗?”
温小辉跨上了后座,看着少年白衬衫下若隐若现地腰线,心想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因而不客气地搂住了。
冯月华哼道:“是不是失恋了?”
“我们?”温小辉怔了怔,一扭头,发明阿谁少年竟然也悄无声气地跟了出去。
“嗯,拜了,小帅哥。”温小辉深吸一口气,苦衷重重地走了出来。
“不消不消。”温小辉挥挥手。
摇摇摆晃地回到家,他提鼻子就闻到了屋里飘出来的饭菜香味儿。这浅显的、朴实的、平时底子不会引发他任何重视的味道,此时却让他分外埠打动,因为从明天早上到现在,他满脑筋都是阿谁少年丧父、被母亲丢弃、十来岁就离家打工、最后年纪悄悄结束生命的洛雅雅。如许浅显的幸运,恐怕是她万金难求的。
第二天下了班,温小辉赶往曹状师发给他的地点。
温小辉哭笑不得:“妈,你要不要这么彪悍。”
温小辉趴在地上,一时充满了有力感,疼倒是不疼,只是感觉从明天到现在,诸事不顺,让他感到相称怠倦。
“你好,是曹状师吧。”
“是吗,那感谢啊。”
温小辉感受心脏猛跳了几下,固然他向来喜好成熟猛男,对这类青涩的小男孩儿不感兴趣,可这孩子长得也真是太都雅了,不免惹人遐想。恍忽间,他总感觉这少年有点面善,但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温小辉抓了抓头发:“朋友过生日嘛。”
冯月华扭头看向他,神采较着有一些担忧,看到他精力不佳后,眉毛拧了起来:“你到底如何了,是不是抱病了。”
很快的,少年把车子停在了一个小酒庄前,酒庄门面不大,但纯欧式的装潢很有层次,细节打造得非常精美,红酒的甘醇香味已经劈面而来。
温小辉抬头,对上一双通俗标致的眼眸,他有些绝望又有些镇静,绝望的是这少年不过十五六岁的模样,太小了,镇静的是他长了一张完整不孤负他的声音和身材的超等俊脸,皮肤细光光滑,头发乌黑稠密,从下往上看,睫毛像两把扇子,嘴唇格外埠嫣红,浑身都撒发着芳华与阳光的气味,都雅到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