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到鹏城[第1页/共2页]
第一个活是在二年前,受雇砍掉某公司老板的一只手,可目标身边有着三个形影不离的保镳,他跟踪了二个多月,都找不到动手的机遇,无法之下只好放弃了,把订金退给了店主。
一米七八的身高,长碎发型,棱角清楚的脸庞上有着一对夺目标剑眉,右眼眉梢处有着一道不太较着的疤痕,眼神中带着一丝愁闷,身着一套阿迪达斯三杠玄色活动服,脚穿一双红色耐克活动鞋。江诚和南下打工的人,独一的辨别就在于,穿的比别人稍好一点。
半年后。
江诚不是个好人,半年前他还在处置杀手这个职业,但他这个不是好人的人,也有着最为悔恨的好人。比如说,现在他所看到的,这几个正在盗窃别人财物的小偷。
冷静打量了半晌以后,江诚收回了目光,从口袋里取出一部手机,调出一个号码拨了出去。
他要抓现行,他不会给这几个小偷,任何抵赖的机遇。
夜凉如水,秋风瑟瑟,月光透过枝叶撒向空中,班驳陆离。
江诚见状立即松开对方的手腕,同时向后疾退几步,避开了向着本身刺过来的匕首。
“哎哟!”
微微挑动了一下眉头,江诚不动声色地持续察看着。
江诚感受非常奇特,因而留意察看这几小我来,看了半天终究明白了,本来这几小我是小偷,也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三只手,手中的报纸和外套是用来袒护他们盗窃行动的东西。
第三个活,也就是这一次,受雇干掉一个黑道老迈,今晚正筹办对目标动手的时候,俄然冲出来一帮人,如果不是他有着一身过硬的工夫,只怕成果不是手臂被砍上一刀这么简朴了。
或许,杀手这类职业,并分歧适我吧?
十五岁那年,江诚偶然间听到了一些关于杀手之王魅影的故事,从当时起,魅影便成为了他崇拜的工具,终究与三年前,他义无反顾地进入了杀手界,成为了一名杀手。
和那些老是把失利归咎于本身运气不好的人分歧,江诚清楚地晓得,本身之以是失利,不是因为本身运气不敷好,而是因为本身有着太多的缺点,气力不敷。
秋风拂过,树叶飒飒作响,一点猩红在小树林内忽闪忽灭。
“好的,我晓得了,感谢你!”
听到火伴的痛呼,堵住车门的小偷,以及两个打保护的小偷,分歧将目光对准了本身的火伴,成果发明本身火伴的手腕,被一个年青人给扣在了手中,当时就明白了过来,被人发明了。
“是的,我现在就在鹏城火车站,我应当如何过你那边?”
刚入行的时候,江诚意气风发,发愤要成为天下上最顶尖的杀手,就像已经归隐了二十个年初之久的杀手之王魅影那样,但是现在他才发明,本身把统统都想的过分简朴。
对于鹏城这座都会,江诚晓得的未几,但也很多,晓得这座都会毗邻香港,晓得这座都会是中原第一个经济特区,但是他不晓得,他所崇拜的杀手之王魅影,就在这座都会糊口过,并且在这座都会留下了很多东西,时至本日,魅影留下的东西仍然存在。
就在这时,江诚动了,一个箭步冲了上去,伸手就把动手偷钱包的阿谁小偷,夹着少妇钱包的那只手的手腕,紧紧地给扣在了手中,并且用上了力量。
公交站牌前有着很多等车的人,有的在低头玩动手机,有的左顾右盼,另有那么几小我,在拥堵的人群中钻来钻去,那里人多往那里挤,并且手上都拿着东西,不是报纸就是外套。每当有公交车来的时候,这些人便向着车门冲去,和上车的搭客挤到一起,但终究却没有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