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刀本凡铁未试锋[第1页/共3页]
这纨绔年事不大,也就十七八岁。他身上穿平常的西陵军兵士皮甲,腰胯烈刀身负羽弓,头上铁盔歪歪扭扭地扣着,边沿漏出一缕缕沾满灰白灰尘的混乱黑发。
巷深处,却发见那边土屋的茅草棚顶停着一只巨大的乌鸦。天气已经昏黄,看不大清那乌鸦的详细形貌,恍忽之见那鸦身子极大,几近赶得上村头田间常见乌鸦的二三倍之多,身长尾长,正缓缓地扭动着大如壮汉巨拳的头颅。
将刀还鞘,寇歌长叹短叹,信步浪荡,渐入深巷,心机早飞。
身边喧华,地上蹲着的卖菜阿婆却仿佛听而未闻,自顾自的慢吞吞玩弄脚下那几颗烂菜。
但是,已经晚了,一只大脚已经从天而降,把寇歌手中烈刀带着刀鞘一起紧紧踩在地上。
而在这龙腰将断未断的最狭小处的一道山隘上,面朝山外广漠中原,背靠盆地千里膏壤,一夫当关扼守着西陵国门的,就是这座小小的石头城末吾关。
这十三哥儿双眼猛地亮了起来,沾了片片黑灰有些发脏的脸上俄然冒出一大片光辉笑容。
大战将至,除了老弱不堪有力迁徙的和武侯军兵将的随军家眷,平常百姓老早就纷繁逃离。关城内,独一的几条狭小的街路上人迹希少,寥寥几十户民居大半流派紧闭炊烟不起。
说着纨绔的台词,一身打扮却极不敬业,倒像小小杂兵。
传说里,仙山上朱玉墙琉璃瓦,累累宫阙中,仙乐飘飘玉女穿越,此中自有神仙,清闲极乐。
神仙抚我顶,
更何况,神仙自有他的清闲,向来偶然偶然俯看体贴众生。而这渺渺众生们整日里忙于小温饱大祸福,神仙既然不管事,天然众生也懒得理睬,早忘神仙。
演砸了。
凡俗蝼蚁不出神仙眼,本该如此,自该如此。
诺大天下,熙攘天下人,凡是曾退学问字一年做过蒙童,就个个都能朗朗上口地背出这一阕入门古辞。年代渺渺,不知凡几,早就没人记得这辞著者何人,不过,大家都晓得,这古辞中所述的天上白玉京指的就是仙城云鼎。
时候近傍晚,末吾关外草木暗伏四野昏混,跟着日色垂垂褪去,天空中云鼎城的昏沉辉光覆盖在石头城墙上,忽明忽暗。
就算在现在武侯军中百战残落,兵微将寡之时,寇歌苦求父亲索要一个百兵长的小差事,却始终不得覆信,失利中的失利!
寇歌的指尖将将要摸到腰上刀柄,喉咙上的汗毛就几近已经感遭到那几根凛冽的手指,危急当中他根本来不及拔出兵刃。就在这一刻,十年刻苦修炼的武技蓦地迸发,他上身向后急栽,循着一道玄奥的曲线一头钻到了来袭手臂的下方,顺着后仰的势头,寇歌双脚弹起,向身先人影连环急踢!
“既然认得,去我爹那告我吧。”纨绔脸上潮红一闪,双眼却愈发锃亮,他伸手又推推蹲坐地上的阿婆,“您二老这就去我爹那吧,就告我欺行霸市鱼肉乡里,让我爹对我重重惩罚。”
“别说认得,小时候尿都给你把过。”老夫说。
云鼎仙城已经在云端漂泊了千万年之久了。
这刀本是凡铁,经百炼成锋,却久在鞘中,还未曾试刃利多少。
临时说做纨绔只是临时客串,临时不提。但身为天下武者至尊武侯的第十三义子,辛苦磨练技艺十年,每个哥哥都早已成为军中脊梁独当一面,现在本身却仍旧只是武侯麾下一名小小杂兵。更加失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