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3页/共3页]
没有日复一日的劳作,每隔三日便有回春堂的坐堂大夫上门诊脉,帮他理疗早早就亏损了的身材。宴北重非常享用如许安逸的糊口,便是每日里必不成少的苦涩药汁,他也能美美的吞下去。他下认识地健忘了下河村的各种,他曾住过的茅舍,耕作了十几年的地步,村里的小溪,王婶子,另有宴何来……
家里的丫环奉了茶,那丫环才十四岁,名字还是他取的,唤作红柳。穿戴鹅黄色的衫子,恰是脆生生的时候。她也是个命苦的,家里头连续生了女儿五六个,她老娘好不轻易生了个儿子,倒是个别弱多病的,为了赡养小儿子,生生的耗尽了家财。这红柳生得好,她家为了十两银子就要把红柳送进万花楼!那是甚么处所?全部就是一龙潭虎穴。这不是糟蹋人吗?幸亏被小儿子遇见,要了返来。也没签甚么卖身契,就放在家里做个使唤丫头,每个月给上两钱银子,好歹也能赡养她自个儿不是?
自打离了下河村,宴北重俄然就闲适了下来。从破褴褛烂的茅舍到现在三进二十间的青砖瓦房;从之前的吃不饱穿不暖,到现在出入都有主子谨慎翼翼地服侍着。无聊了出去闲逛两圈,他身上穿的是绸缎,腰间挂的着一长串的玉佩,玉斧,袖子里揣着的不再是擦拭的亮光的铜板,他家小儿子给他筹办了满满一盒子的银元宝,随他花用。见着了四邻八舍说不得要称呼他一声宴老爷,他以一种超然的速率风俗了现在的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