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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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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最后的信[第1页/共3页]

我悄悄地舞着,在喧闹的天国当中。

我另有一天的命吗?没有。

毕竟饭还是得吃,觉还是得睡,课还是得上,论文还是得赶。我但愿本身不会无时无刻地想起她,而这类但愿……

我有翅膀吗?没有。

惊奇也好,赏识也罢,

我想不出系上另有哪一小我有这类天怒人怨的外号,以是应当是寄给我的信。我拆开一看,内里有张信纸,另有别的一个咖啡色的信封。信上写的是:

照片上的她,站在一片青绿的草原上,穿戴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那套咖啡色系的衣服。也就是像炭烧咖啡的鞋袜、像摩卡咖啡的小喇叭裤、像蓝山咖啡的毛线衣,还背着阿谁像Cappuccino咖啡的背包。照片前面写着: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国飞下来看你。

固然实际糊口中的她,已不再能轻舞飞扬。但我仍然但愿收集天下里的她,能持续Flying in Dancing。阿泰常骂我傻,人都走了,还干这类无聊事做啥?

我闪过一丝苦涩的笑容。

我的胸口很等闲地被扯破,眼泪敏捷地如大水般溃决我的防洪工程。高傲无情的我,再也抵挡不住满脸的泪水。她终究也改了我的plan,并讨回了我积欠她的,两个月的泪水。

并未曾使我的舞步混乱。

而是我的青蛙王子。

天使们投射过来非常的眼神。

而那封咖啡色的信,信封上有着另一种清秀的字体。写着:“To:痞子蔡(我的青蛙王子)”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轻舞飞扬的笔迹。没想到她的字,也会悄悄地舞着。

“痞子,吃宵夜去吧!学弟请吃鹅肉。”是阿泰在叫我。

我晓得,我是在但愿一种不会产生的环境。没想到在实际糊口中,我还是扮演着第二种人的角色。

而实际糊口中的Jack,到底应不该该对Rose“Never let go”呢?或许他不必担忧这个题目,因为那只斑斓的咖啡色胡蝶,永久在贰心中翩翩飞舞着。

以是,很可惜,我此生仍然不是你的女友。

半夜半夜里,很多研讨生都会相约一起出去吃点东西。偶然会喝点酒,因为大师都有一肚子的悲忿。之前我常喝酒,但这两个月来倒是都不喝了。

我只晓得我在277号公交车的站牌下,站了一整天。小雯说得没错,台北实在好冷。老妹就比较笨了,竟然问我为何脸上会这么湿。莫非她不晓得那露台北的雨实在很大?

轻舞飞扬

“痞子,你不是戒掉咖啡了吗?”阿泰猎奇地问着。实在我一向记得那晚她的叮嘱,以是从当时起,我也就不再喝咖啡了。但彻夜的我,却有一股想喝咖啡的打动,并且我要多煮一杯给她。因为明天是3月15日,她满22岁的日子。

我忍住颤抖的手,渐渐地拆开这封咖啡色的信。内里有张照片,和南台剧场1997年12月31日下午2点20分11排13号的票根。票根上在“痞子蔡”的署名旁,她又签下了“轻舞飞扬”。别的另有一张蓝色的信纸。信纸上有我熟谙的Dolce Vita香水的味道。

我记得1月17日那天,台北的雨下得好大。当我赶到荣总时,他们奉告我说:凌晨三点一刻,98病房内飞走了一只咖啡色的胡蝶。然后我就甚么也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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