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第一行诗[第1页/共3页]
她手一抖,差点又要把门拍在唐遇跟前。
他换个屁了。
唐遇莫名想到明天他指尖沾上的味道。
叶珈蓝瞥见下头他的名字。
叶珈蓝:“……”
一顿饭吃到了六点多。
太多了,底子不晓得是哪一个。
她把唐遇关在了门外。
没多久,饭菜都上了桌。
此人从小就喜好穿白鞋。
余秋华不听,手一伸指向洗手间:“去,把弟弟的鞋给刷洁净!”
神采跟洁净地跟天使一样,恰好干的都是妖怪才气做出来的事。
她心跳还没平复下来,指缝间有汗冒出来,黏黏腻腻的,叶珈蓝面不改色道:“他回家拿东西了。”
标致是一样的标致,但是感受完整不一样了。
周遭几里的小魔王们都对她昂首称臣, 乖乖地叫她一声“蓝姐”。
叶珈蓝上了初中俄然就转了性子,除了学习别的根基都不放在心上。
一刻钟后出来的,家里已经空荡荡一片,电视还开着,不过声调子小了一些。
“……”
因而当天早晨,叶珈蓝委曲巴巴地蹲在洗手间给唐遇刷鞋,一转头就能看到外头那人光着小脚丫在看电视。
旧事不堪回顾。
砰的一声。
唐蓉在中间劝她:“小孩子玩玩罢了,说两句就行了。”
“你这孩子,竟然还真忘了……”余秋华叹了口气,“你忘了你十岁的时候,你唐阿姨带着小遇来家里,你把他踩哭了的事儿了?”
叶珈蓝不一样,她是大魔王。
那头谢景非没听明白:“谁不乖啊?”
当时叶家还不住在现在这类公寓楼,那会儿的烟雨冷巷街坊邻里浩繁, 每家几近都有一个混世小魔王。
唐遇嘴角微微勾起,:“听话么。”
唐遇哪个都不像,他精美地过分,光是站在那边, 即便一句话也不说,都自带了一种撩人的矜贵。
刚说完,唐遇眼睛一抹,哭着跑走了。
叶珈蓝那年刚好十岁,恰好是最调皮的年纪。
走到玄关的时候,她瞥见鞋柜上头放了一串钥匙。
叶珈蓝总算反应过来。
被她用水枪喷的是个偷摘别人家桃子的鼻涕虫。
这件特别。
叶珈蓝刚进了嘴的饺子一噎,在喉咙里梗了几秒。
叶珈蓝咬着筷子点头。
唐遇垂眸看她。
鞋还是那双鞋,能够还沾着她的口水。
但是还不如想不起来。
此次开门行动迟缓,幅度纤细。
想起来了。
她带着唐遇来南城待了几天。
“那现在呢?”
叶珈蓝脑袋里有根弦崩断,手上行动先于大脑的思虑,还没反应过来,手就伸畴昔摸到门把手。
她是越长大越收敛,性子也更加柔嫩,而唐遇,仿佛恰好跟她相反。
叶珈蓝神思收回,昂首看了劈面的人一眼。
叶珈蓝低着头,磕了一个鸡蛋。
叶珈蓝抬眼看他,一双眼睛通透洁净,模糊有波光倒映,她没听明白:“…现在如何?”
切当地说, 应当是太不乖。
叶珈蓝和唐遇面劈面坐下。
叶珈蓝嘴巴一抿一松,高低唇都覆了层水光,她特别有诚意地报歉:“不美意义……我小时候不太听话。”
她就差扒在门缝上察看外头的动静了,光开门就用了十几秒,然后门一翻开,跟前的人直直站在内里。
少年五官都长开了很多,除了眼角那颗小泪痣,其他处所的确脱胎换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