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追兵[第3页/共3页]
卫不乐的马脸更短了点,这是他很对劲的表示。没错,猎物就该有猎物的模样。包天现在的模样,与贰心中的猜想完整合适。
奔犬腿极长,奔驰起来时纵情伸展开极富有美感。因为长于奔驰而得名,当然,统统犬类都具有的天赋嗅觉也是获得最好的担当,是以常用来追踪,也能参与战役。
以是如果他是卫庄庄主,在事发以后第一件要做的就是把独一的知情者包天抓归去,存亡不管。因为只要包天死了,那么其别人的封口事情就好做了,这件事的本相就将永久被袒护。
蓦地包天的眉头皱了起来,本来就在他火线约莫五六里以外的处所,一人一兽正在以远超越他的速率追逐而来。
只不知以卫仁杰现在的聪明还能不能精确的找到他,这一点包天可不敢打包票,以是还是逃得越远越好。幸亏他已经从那些小瓶子里找到了三七断筋丸的解药,解了身上的毒,总算不必担忧后得了。
如此狼狈,证了然之前包天已经是拼了命的在逃窜。再搭配上包天那一脸的错愕、害怕、绝望,直接坐实了他“猎物”的身份。
究竟上在卫火入门之前,卫不乐就一向在跟卫金他们收取着庇护费。从卫金开端就没敢违背,每个月领了例银都要先献给卫不乐一半。有卫金做了表率,以后的三个师兄弟都是老诚恳实的把例银交给卫不乐。
但是若不是这份谨慎,包天说不定早就死在哪个墓穴里了。善泳者溺,把包天领进门的师父都没能幸免,包天能活下来并且获得盗圣之名便是仰仗了这份谨慎。
包天狠恶的喘气着,又咳嗽了两下,才断断续续说道:“……做……梦!”
凌晨的山中很温馨,只能偶尔听到一些鸟啼虫鸣。包天跑得极快,脚尖都不沾实地,只是在草尖、叶片上悄悄一点,便滑出去很远,连草尖、叶片上的露水都没震落一滴。
但是恰好就在卫火这里出了岔子,卫火固然年幼又是新入门,倒是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性子,不但不给还把此事陈述给了卫仁杰。
包天约莫着时候差未几了,他便再度放出了神识,周遭三十里以内的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的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