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杀人碎尸[第3页/共3页]
他筹办恰当的时候向唐临说一下这件事,请他上书朝廷要求作出同一的规定。他的话应当是有分量的。
因为上午已经交代了刑房,今后报送判词,必须全案移送。以是下午的时候,已经报送到萧家鼎这里还没有送交康县令批阅的案子,全数檀卷都送了过来。萧家鼎开端看檀卷。
“哦?甚么案子让邓县尉亲身送来啊?”
萧家鼎回到签押房,接着看判词。前面又有几个案子是触及到赃物估价的。
这个案子是如许搞定了,今后再碰到近似的案子如何办?
萧家鼎承诺了,去找了县尉,说了县令明日要升堂。邓县尉从速安排衙役去传证人、被害人明日一早到堂。安排好以后,邓县尉低声问萧家鼎:“执衣是否找到结案子的存疑之处?”
“哎呀邓县尉如何亲身抱卷宗来啊?不是刑房的书吏送吗?快快,放在桌子上。”
莫非州府说的“本案存疑”,就是指的这个?
萧家鼎点头道:“这个案子案犯已经认罪,又起获了分尸的凶器,另有证明瞥见她呈现在抛尸现场的证人。证据是充分的,如果完善,那就完善这凶妇杀人动机的证据。――你们没有扣问到她跟人私通被死者的母亲撞见的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