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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宗》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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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女儿红[第1页/共3页]

女儿红的故事张易天然晓得。

从进入剑门山脉的那一刻起,张易便没有吃过甚么像样的食品,眼下实在有些馋了。张易清算了一下身上的青袍,他就近选了角落一张小桌,坐在板凳上等候酒食。

“女儿红”、“状元红”都是颠末耐久储藏的陈大哥酒。这酒实在太香太好喝了,逐步流行全部大陆。人们乃至把这类酒当礼品来赠送了。

从茶肆到太安城的一起上,张易好似都感遭到云层中有一双锋利的眼睛在盯着本身,恐怕就是这头鹰隼了!

张易最为熟谙的都会便是长弓城。太安城和长弓城不异的是都没有任何保卫;而二者的分歧,则是太安城有着三十丈高的宏伟城墙,占空中积在长弓城的百倍以上。

小飞熊叉着腰,扇动翅膀绕着张易飞来飞去;它俄然想到之前在茶肆看到的阿谁年青人,猎奇道:“臭小子,方才在茶肆看到阿谁家伙叫长弓衍,跟你仿佛是同宗嘛。”

巷子内里,有着整齐的马队,在阳光晖映下反射出灿烂的银光,张易看着百十位骑士将冷巷都堵满,却阵列严整。

工夫似箭,女儿长大成人,生得聪明聪明,竟然把琴棋书画都学得非常精通,还习得一手好女红,举人府中的买卖也是以越来越旺。

……

“你你你……气死本大爷了!”

“小二哥,给我一壶酒,再来一些吃的。”

店小二看向张易,浅笑道:“公子想必是第一次到太安城,但这女儿红美酒的名头,恐怕全部大周皇朝都有所耳闻,公子不如尝尝?”

结婚之日摆酒宴客,举人喝酒喝得很欢畅,俄然想起了十几年前埋在桂花树底下的几坛酒,便挖出来宴客,成果,一翻开酒坛,香气扑鼻,色浓味醇,极其好喝。因而,大师就把这类酒叫为“女儿红”酒,又称“女儿酒”。

很快,店小二将酒食端了上来,几盘邃密的炒菜和一坛酒。

“本来这便是状元红,那我必然得尝尝。”张易听到女儿红三字,顿时浅笑起来,将美酒倒入杯中,开端咀嚼。

张易瞥了一眼小飞熊,浅笑道:“当时候你不过是一个圆球,有甚么好对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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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庞大的鹰隼从云层中疾扑而下,如同箭矢般超出了城头。正坐在小摊上喝着小酒的张易眯了眯眼睛,抿了一口小酒,看着这头略显熟谙的鹰隼,撇了撇嘴。

兔走鹰隼落,本身堂堂一个七尺男儿,还怕一只小鸟么?

小飞熊之前在茶肆引发了别人重视,进了太安城就不敢口吐人言,灵巧的蹲在桌子上,学着张易用筷子吃菜。

举人一看,生个女儿还不真不错嘛!因而决定把她嫁给了本身最对劲的弟子,高欢畅兴地给女儿办婚事。

即便是三万年前那场惊世之战,也只要几只零散的水妖仓促逃窜到此处,被城中滚滚涌动的文运轰杀至渣。

即便太安城是当世最为繁华的都会之一,糊口在北城的人们职位还是最低。张易刚巧由北面入城,进入这间酒坊当中。

陈初见说父亲不是恶人,跟陈府那群人绝对没有同流合污。张易半信半疑,堂堂大儒即便担忧天下人指责本身丢弃家属明哲保身,那也不至于一言不发,让很多墙头草对张府暗中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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