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青莲居[第1页/共2页]
谁晓得李平阳的脾气还挺大,扭头就走,二人一阵无语,相视一眼,赶上前去。
“太白兄如此人杰,千古墨客,如何也顺俗人,在此隐居度日?”
世人见我恒殊调,闻余大言皆嘲笑。
这边杨峰在那发楞乱想,萧蔷可没有他这么大条,她笑呵呵的弯下腰,摸了一下小娃娃粉嫩的面庞,和顺的问道:“小弟弟,你父亲是不是李太白啊?”
这片段仿佛有点熟谙,等等,老子如何感受向西纪行悟空拜师的那段啊。尼玛,李白你是诗仙,不是神仙啊!
谁晓得小娃娃一脸的不屑,扭脸躲过了她的魔爪:“我不叫小弟弟,我叫李平阳!
莫名的,杨峰内心一痛。
“废话,李白那么驰名,如何会晤我这个知名小卒?”
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在石室的大门上,写着一副春联:“山深云更好,赏弄整天夕。”现在杨峰站在门口,看着面前的气象,竟有些胆怯。
本身是不是应当说点甚么,看着李太白有些落寞的眼神,杨峰俄然感觉有些话憋在心口,不吐不快。
他一辈子心高气傲,不平服;他一辈子都在和运气作斗争,不放弃。他点头,应当是发明本身不能举荐他入朝拜相;他点头,应当是发明本身一介布衣,难以实现心中抱负吧。
杨峰这边方才背完,就听屋里响起一声大喝:“好!好一小我生如梦!”话音一落,就见一小我从屋里闯了出来,他快步来到杨峰面前,一把抓住杨峰的胳膊,怔怔的看着杨峰。
额,好吧,被你发明了。他点点头:“确切不是鄙人所做,这是一名朋友写的,他的运气和太白兄很类似。”
“太白兄刚才点头,但是见某一介布衣,不堪重托?”
杨峰被李平阳的行动逗乐了,他鄙夷的看了一眼萧蔷:“甚么眼神,人家清楚是小mm!”然后摸了一下李平阳的头,笑呵呵的说道:“我说的没错吧,小mm。”
“哼!”
群峭碧摩天,清闲不记年。
......
杨峰一怔,这首诗他没有固然没有听过,但是一股豪放之气劈面而来,细细咀嚼,竟让人有一种莫名的豪情,贰内心暗赞:“公然是李白,酒入愁肠,七分化作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了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
身边的萧蔷看起来也有些冲动,她紧紧的拽着杨峰的胳膊,口中念念有词:“必然要给,必然要给......”
“太白兄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如何现在如此一蹶不振,郁郁寡欢?”
顿时就要见到中国汗青上最富盛名的诗仙李白,他如何能不冲动?
哼哼,第一次见面,可不能让他以为本身是一个草包,但是后代能够和李白相提并论的只要杜甫了,但是尼玛杜甫的诗都是写实的,用在此处但是不当。
但是,本身该回一个甚么诗呢?这李太白心高气傲,普通的诗句必然不入他的法眼。并且明知本身是来求诗的,却还想磨练一下本身?
杨峰看着这位中国汗青上最驰名的巨大墨客,眼神一阵恍忽。李白三十高低,剑眉星目,帅气逼人,一件淡蓝色的长袍穿在他颀长的身上,说不出的萧洒超脱。但就是这么一名“谪落人间”的诗仙,竟然一辈子郁郁不得志,整日以酒为伴,放荡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