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红叶喜好[第1页/共2页]
程安之显出身影,官服变更成平常道袍,跟着老羽士走在大街上。
程安之见着这个乐的不可的红叶老道,也只是笑笑道:“倒是不懂你们这爱好。”
待到小和另有的没影,红叶老道白开口道:“出来吧,出来吧,人都走了。”
程安之看着路边上侃侃而谈的两个老头,一个五百多岁老老头的忽悠一个六十多岁的小老头,也有的乐呵。
程安之倒是愣住了脚步,等着红叶老道跟上“你这傻羽士但是风趣的很呐,这方天下都是本官的,你在本官的天下里住还要跟本官讲隐私。”
老道指的是程安之在青城的所作所为,那统统对于人间的颤动,对于糊口在无神论中的凡人而言,就像是真空中多了声音普通不成思议。
“哎呀呀,但是粉红色的啊。”
跟着红叶老道的言语,二人走到了一处寺庙,寺庙现在不如道观了,没甚么人气。
“哈哈哈,不就是老羽士喜好红色吗?有甚么大不了本官还喜好红色呢。”
程安之现在无甚大事,那些事情种子种下了,剩下就看自在生长。他得为他这刻毒无情,又算不很多么成熟的动机找点事儿做。
“你这天官,忒不要面皮了,随便偷窥隐私。”
约莫半晌钟,便见着红叶老道拿着一叠儿蓝色钞票走了过来“小伙子,感觉如何样,满是500的。”
程安之随时这般言语,但是神采倒是一团和蔼。
“你个老羽士,一天不干点闲事,尽在人间厮混。”
红叶老道笑呵呵的摸了摸小和尚的大秃顶:“返来了,返来了,来给你先容下这位。”
“当年我可也是因为这事儿才走上仙路的,想当年也是一名天官。”
老羽士听着程安之的言语心中臊得慌,平时在这里都是群凡人,他一个神通也就隔断了视听,但是遇着程安之这个整整比他高两个境地的,他可就无能为力了。
程安之听着老羽士的言语就是一乐,大笑三声震的红叶老羽士耳朵发疼,但是除了红叶却无一人闻声“你这羽士,果然风趣,如果本官高兴倒是少不了你机遇。”
他屋子里但是有着奥妙的,见着程安之径直朝着自家屋子走去自家的小爱好了都要被程安之看个便了。
方才端着水过来的小和尚便见着老羽士对着空空荡荡的大门们嘀咕着,心道:“师父果然说的没错,羽士都是怪脾气。”面上倒是笑容:“老修行,喝点水,小僧扫地去了。”
这程安之天赋高成仙轻易,虽说无情无义,但是懒的很不爱做事儿,也不是个惹事儿的脾气,虽说平时拿性命不当一回事儿,但是正因为不当一回事以是才懒得去做。
“真是莫名奇妙的。”
程安之是元神,在小千天下事没有实体的,亦或者算作在另一个纬度,所谓现形也就相称于投影。
老羽士自宇宙中返来便发明了寺庙,寺庙在篮球鼎盛,但是在大罗天内所占甚少感觉别致,也就选了这么个处所当作住处。
老羽士是个话痨,嘴上叨叨不听:“你是没见到,你那一手有多颤动。”
“也好,也好,你说了算,本官就看看你如何游戏人间。”
虽说和程安之相处的时候算不得长,但是老羽士五百年的光阴获得的识人本领,也让他晓得了程安之这天官的脾气。
这就像是平时你一小我在屋子里干些见不得人的事儿,自发得天下上没人晓得,但是千算万算没算到天上有个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