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千骑劫营[第1页/共2页]
在以后的百年当中,匈奴帝国一向占有着计谋性的主动权,大汉帝国却被动挨打了好久。
那狼菱破甲箭头入体以后,带起了一蓬蓬鲜红刺眼的血红色。
面对匈奴的精锐主力雄师,或许普通的将军,会惊骇的屎尿失禁…
狼菱破甲箭头虽说专破重甲,但耗铁量,倒是浅显箭头的三倍。
匈奴王庭雄师独占的的狼菱破甲箭头,飞入城墙中后。从各个角度,深深扎进扎进了汉军厚重的铁制铠甲中。
又不是没有和匈奴王庭雄师打过,匈奴小儿想恐吓你李爷爷,你们还嫩了点…
但是,匈奴王庭的精锐雄师,可不是普通的军队,其战力更是非普通军队所能比拟。
不过,李广固然很自傲,但现在,他还是感遭到压力山大。
此时的李广,己经有五十多岁了。
虽说,兵法有云,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战之。
“………”
这些头戴牛角盔,披着满身甲,手执破甲利器长柄重刀,如何看都不是甚么善茬。
此时现在的李广身穿铠甲,神采凝重的,站在高大的城墙上。
狼锐、天雷、天风、天土四军等十余万雄师,纷繁展开军势,开端打击雁门关。
现在的局势又产生了窜改,放眼全大陆,只要大汉与匈奴两个超等大国。
和李广现在面对的匈奴王庭雄师比拟,卫青那边,只是小打小闹罢了。
他怕吗?他怕个屁?
无数的箭矢,如同暴风骤雨普通,从匈奴王庭雄师的步队中飞出。
这统统统统的倒霉,全数都压在了李广,这位五十多岁白叟家的身上。
以大汉与匈奴为主体,在大陆上,构成了两个阵营。
咳咳咳,话归正题。
大汉帝国这边,虽说饱受匈奴的打压,但颠末文帝、景帝两代人的疗摄生息,本来就是上风的人丁潜力,被完整激起,军事、科技也随之生长。
雁门关之以是首要,美满是因为,它是关中之屏,晋之咽喉,中原之塞。
狼锐马队,不但马队本身身穿铁甲,就连身下的战马,也有铁皮锁甲庇护。
汉军将领们只能依托险要的城池,勉强保持住局面。
匈奴王庭主力大肆入侵雁门郡。
暗中前的拂晓,老是给人一种难以言语的沉重感。
自古以来,雁门关沦陷,则长安洛阳会产生骚动。
当然了,李广这个当世名将,破钞了近乎一辈子的时候打造出来的盾兵器精锐,也不是茹素的。
在当世,狼锐马队是天下上首屈一指的重装军队。
跟着军臣单于命令全线打击,战鼓声四周敲响。
因为,间隔很近的两个超等大国,很轻易产生好处抵触,比如说国土胶葛,资本胶葛等。
并且,这个"人"的两只脚,一只踩在关中,一向踩在中原,这两地都是当代中国的核心肠带。
他看着远处,十多万的匈奴王庭雄师,排山倒海一样的,沿着关隘线放开,连缀十余里。
但是,十余万精锐铁骑披收回来的杀气、煞气,连成一片,给人的感受,倒是非常的沉重。
在狼锐军团前面的天雷、天风、天土全军团,虽说都是轻马队,但精锐程度,却涓滴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