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三章[第3页/共3页]
许进文本不在乎,待看到几点后,不成思议的围着骰子看了一圈。
“好嘞,头上第三间房,沈少爷请。”
不是好男儿便也罢了,他浑他的,与人无碍也可,可恰好此人,总爱在文人堆积鸣山,或是云亭等处的时候,抱着他那只鸡,在文人骚人中,走来走去,走来走去,时不时他还说几首他自做的连打油诗都算不得的‘诗’,他那公鸡也会时不时叫几嗓子,真真惹人讨厌。
这可惊着了无数姐妹,沈文昶何许人也?那是南通四痞头一号。斗大字儿不识几个,常日最爱混迹声乐曲坊,身上永久别着一副弹弓,腰间香囊里不装别的,专盛那炒熟了的茴香豆,一边吃,一边将茴香豆附在弹弓上做那打人的利器,最可爱的是,这小枪弹弓玩的极好,对准后就没失过手,真真老天不长眼睛。
香儿无语地看着几人,一群乳臭未干的臭小子,在声乐坊本身玩的不亦乐乎。
沈文昶何尝不愁闷,今儿这两点如何这么难掷呢。
声乐坊的婉儿女人,是内里首屈一指的美人,寻求者甚多,有官家公子,书院学子,富商老爷。可她恰好一个都瞧不上眼,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她竟看重了那嬉皮笑容没个正形的沈文昶。
“呵呵,臭小子,老娘主张都敢打,找死。”丽娘说罢抬起脚狠狠地踩在沈文昶的脚背上。
“哈哈哈哈。”沈文昶一见是个五便乐了,握起拳头笑着捶了几下地,下次这祝繁华要掷不出一,便要向后退。
沈文昶闻言往荷包一摸,就剩一小串铜板了,转头看向其别人。
……
若说弹弓玩的好,也不是甚好事,如果品德良善倒能够惩奸扬善,可恰好这沈文昶,他不学无术啊。城门口有一中堂,不出不测,凡是斗鸡大赛,人群中总能找到他,斗鸡喽啰,一看就不是好男儿。
沈文昶昂首偷偷看了眼,心道:‘我便是这般不长进,快些别念着我了,找个有情有义的真男儿嫁了吧。’
“这个,这个.......”唐鸿飞囧的支支吾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