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掰手腕[第1页/共2页]
甩了甩手,林秋笑道:“我也到极限了,再掰下去,我也不必然能赢呢!”
一坛酒下肚,典韦拍着胸膛提及与裴矩结拜的事。实在再简朴不过,其同亲刘氏与睢阳人李永为仇敌,典韦便筹办给刘氏报仇。
最短长的角色就是吕布,用的方天画戟,而曹操虎将典韦,江东大将太史慈用的都是成双的短戟,一个定名简朴,就叫双铁戟,另一个就比较文艺了,叫做狂歌戟。
淡定的看着典韦,林秋仍然一副稳操胜券的模样。
看似荏弱的表面之下,埋没的竟然是一只洪荒巨兽。
“裴矩的力量在你之上?”林秋有些疑问,广成子的肉身强是强,但也没强到这类程度吧!
“当然在我之上,在不动用命格保护灵的环境下,裴大哥胜我十倍……”提及裴矩,典韦但是崇拜的很。
戟这类兵器,可分为单耳和双耳,单耳普通叫做青龙戟,双耳叫做方天戟,又有短柄长柄之分。
林秋耸了耸肩膀笑道:“这你可看走眼了,裴矩可掰不过我!”
面对林秋的聘请,典韦涓滴没半点见外,大步跨进堆栈里,从背影看,还真是魁伟的很呢!身高超越两米,光着膀子、双腿,胳膊肘上能跑马,铁钹拳上可站人。脑门光光,没有一根头发,浑身筋肉虬结,好像铜浇铁铸。
典韦倒是非常光棍,哈哈一笑道:“是我败了,林掌柜,你这个朋友,我认了……来,我先干为敬!”
吕布是三国公认的第一武将,“人中吕布,马中赤兔”是对吕布的极高赞美。但是,读过三国的人都会发明一个题目,吕布很少步战,很多时候都是马战,常常是一人独骑斩杀敌首于阵前。并且吕布的兵马也多数是马队,他麾下的并州狼骑也是三国中一支彪悍的步队。
“那我两掰掰手腕,如何?”
练骨如钢,练肤如玉。
林秋面色涓滴稳定,并没有动用内力真气,既然说全凭精神的力量,那便用纯精神之力,毫不作弊。双眉似刀般的一扬,顿时也使出了尽力。
两人的气质很靠近,都是那种狂猛到极致的男人,若野兽,如烈火,似暴雷,浑身高低,都发作着扯破统统、粉碎统统的狂暴气势。
完美俘获典韦一只。
典韦的力量真的是可骇至极,两人的神采同时都涨红了,手腕上的青筋一根一根的暴绽了出来,两只手都在微微的颤抖着。但是令人瞠目结舌的是,林秋的手正在迟缓而果断的一点一点的将优势扳返来,而典韦双目瞪圆,额角也微微见汗,看模样竟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仇敌反攻。
“加油,典韦,加油……”黄蓉实在清楚的体味林秋的可骇,胜是必然的。
一吕二赵三典韦,四关五马六张飞。这是官方给一众虎将的排名,固然不尽史实,但也有些事理。别的未几说,就说排名前三的吕布、赵云、典韦,如果这三小我之间对打,谁会技高一筹呢!
裴矩这速率很快啊!
“哈哈,不得不说,你做出来的烤肉还真甘旨,这酒也是我这辈子喝的最好的酒……来来来,我用力了!”
空中上最强男人。
石青璇捂嘴而笑,两个妙手,以掰手腕来决定气力强弱,还真是有史以来第一次。
典韦眉头立即便皱了起来,深吸一口气,连双眼都圆瞪起来。顷刻间,两人屁股底下坐着的木头椅子当即传来了“咔嚓”的一声轻响,明显是接受不住庞大的打击力呈现了裂纹,幸亏搁动手臂的实木桌面固然伤痕密布,倒是相称健壮,巍然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