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不打不相识[第1页/共3页]
寒光一闪,正中麴义头盔上的红缨,顿时被飞刀削落,飘飘悠悠的落在地上。
一 麴义固然长得威武雄浑,但是穷的叮当响,翻遍满身高低找不到一个铜币。
回禄右手一扬,食中二指间夹着一枚三寸长的柳叶飞刀,作势欲射:“嘴巴放洁净点,下次射的就不是你的盔缨了!”
四人找了个宽广的处所立足,由麴义找来干柴生起篝火,方离把装水的铁壶挂在篝火上加热,四人围坐在火堆旁仓促吃了点干粮充饥,小憩半晌,持续上马赶路。
现在已是中秋时节,昼短夜长,四人走了七八十里路程,天气便逐步黑了下来。
在百里苏苏的身边站着一个身高超越七尺五寸,一身青色劲装的“男人”,生的鼻梁高挑,眼眶通俗,略厚的嘴唇透着性感,扎起来的栗色长发有些蜷曲,
方离在顿时给三名侍从打气:“我刚才看了舆图,我们已经走了一多数的路程,穿过这面这座山谷,再走七十里就到达池阳了。”
方离翻身上马,指了指身后的麴义,拱手赔罪:“并非本将用心来迟,实在是因为这位麴懦夫前来投奔,我带他去马市采办马匹,是以迟误了时候。”
百里苏苏撅嘴责怪:“那里是我定时,而是你早退了起码半个时候。”
当下方离举着火把在前开路,百里苏苏紧随厥后,回禄与她并辔同业,为百里大蜜斯壮胆,麴义殿后,四人四骑持续向西赶路。
又向前走了十里路,回禄俄然暴露不安的神采,蹙眉道:“火线仿佛有狼群出没!”
方离下认识的摸了摸背上的铁胎弓,叮咛每人手里点起两支火把硬闯畴昔:“我也发觉到了,不过看起来这个狼群范围不大,充其量也就是几十头的模样。我们手里有兵器,又有火把,不必惊骇,闯畴昔就是!”
中间的百里苏苏也安慰道:“回禄姐姐算了吧,此人看起来就是个莽夫,不要和他计算了。”
“哎……如果连走夜路都惊骇,还去从甚么军?”
酬酢结束,四人一起上马,由方离在前带路,扬催促马出了西城门,沿着驿道向西北方向的池阳关而去。
“看来汗青的记录公然精确,麴义此人固然练兵才气超卓,但脾气莽撞,并且居功自大,终究获咎了袁绍落了个兔死狗烹的了局。现在看来这麴义不但莽撞,仿佛另有些缺火,幸亏才气还不错!”
四人各自举着两支火把,一手拎着兵器谨慎翼翼的策马前行,走了两三里路便看到前面的黑暗中泛着成片绿幽幽的光芒,那是恶狼的眼睛在黑夜中披收回的光芒,看起来约莫有四五十双。
麴义拔刀在手,哇呀呀吼怒:“来得好啊,先让麴大爷杀几头恶狼祭刀!”
百里苏苏打量了麴义一眼,一副大人不计小人过的模样:“算了,反面你计算啦,我来向你先容一下,我身边的这位……”
百里苏苏壮着胆量点头:“既然师父心系国事,那我们就连夜赶路吧!共乘一骑就不必了,你和麴懦夫一前一后,把我和回禄姐姐夹在中间就行。”
方离略作思忖,终究挑选支撑麴义的观点:“从平陆到池阳不过一百八十里路程,我们已经走了八十里,就算夜间赶路的速率及不上白日,我们只要快马加鞭,下半夜就能到达池阳。兵贵神速,不成迟误啊,如果苏苏你惊骇,就和回禄女人共乘一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