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野鸡[第1页/共2页]
安易明天去逛城镇的时候,并没有看到过这类弊端,他还觉得,天下上就没有了,却没有想到,在这个深山老林里,还能看到这株植物。
安易:“…………”能不能不要老是说当甚么大官不大官的,算命的,说话能有几个准呢?
玉米在这个朝代非常的受欢迎,起首是他们轻易滋长,并且产量比较大,再说吃玉米轻易充饥,是非常好的粮食作物。
安母在中间打着动手,也没有说甚么,大火把铁锅烧热,放入热油,最后放入切好的葱姜蒜以及辣椒煸香,最后再放入野鸡块,待野鸡煎的两面焦黄以后,加上一些酱油提味,最后再放入土豆,另有一碗温水,然后盖上盖子,用小火慢炖。
大米非常的高贵,约莫十二文钱一斤,浅显人家底子吃不起,至于安闲买的玉米面,好一点的约莫五文钱,至于那差一点的,就是一文钱一斤了!
看动手中的眼睛,再看看这株植物,安易的口水都要掉了下来,明天早晨,就做个土豆炒野**!
“甚么买卖?”安母的眼睛亮了起来。
孩子终归是孩子,抱到兔子以后,安馨笑得非常的高兴,两个男孩子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恋慕,也赶快跟着安馨,一起去寻觅野菜了。
安易把阿谁发光的东西捡了起来,却发明,本来是田螺啊,太阳照在田螺壳上,光滑的大要,折射出太阳光,以是闪到安易的眼睛。
手里拿着田螺,安易俄然有了一个设法,又在河边细心寻觅了一番,最后笑了笑,高欢畅兴的回到家内里。
“我儿子这么短长,必然会胜利的!”安母对着安易有一种自觉标自傲,就像当代的小粉丝一样,那可真真是一个真爱粉!
以是这些活计啊,都是无本的买卖,你看,才畴昔,短短一天,我们家就收成了一只野鸡野兔,东西固然小,但是如何说也算是钱,这一年加下来,也算是一笔不菲的支出了!”
安易抬开端,起首迷惑了一下,然后咋了咋眼睛,这才回过神来,说道:“哦,就是……那是土豆,特别的好吃,不但好吃,并且特别轻易莳植……”
看着本身儿子非常欢畅,安母猎奇的问了起来,“如何了,这么欢畅?”
安易谨慎翼翼的把那株植物挖了起来,内里约莫有七八个果实,每一个果实,最大的有安易拳头那么大,最小的,差未几有安文的手掌那么大。
安易果断的点了点头,“那当然我又不是傻子,能把这么好的买卖,奉告别人吗?”
安易把小兔子放到安馨的怀里,摸了摸她的头,说道:“你先抱着小兔兔,去给他找一些野菜吃,对了,千万不要让兔子感染到水,不然的话,兔子会死的!”
安婆子一张褶子脸,顿时笑得跟朵花似的,不过她还是挥了挥手说道:“还是算了吧,这野鸡明天拿到城镇里去,起码也能值个几十文钱,到时候买点玉米面,我们又能撑过一段时候了!”
我们家固然现在困难点,但是请你放心,等娘身材好了,就去刺绣,每天给你买肉吃!”
这株植物在当代非常的浅显,并且这株植物的果实,营养丰富,并且另有滋长,具有很强的饱腹感。
安易听到这话,看着三个有些跃跃欲试的孩子,又看了看安母,说道:“母亲,前次刘大夫可说了,您就是因为没有吃好的,以是身材才会这么的差,您放心,家内里另有我呢,你看这只小兔子,长得非常的标致,到时候把它卖了,如何说也能本身先银子,至于野鸡甚么的,还是便宜自家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