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天津条约(完)[第1页/共3页]
“进京瞻仰。可告以速将各条定议让步。并将兵船退至拦江沙外。然后再议进京之事。中国以诚信待人。亦断无别意。惟各国向无进京之例。此次应施礼节。亦须相互商定。遵循中国礼节。至各夷进京。中百姓人。亦必惊奇。更须先为晓谕。不能临时猝办。再进京之请。皆俄夷从中播弄。英、佛、米皆厚利。畴前并无此说。
“王爷谈笑了,那里谈得上甚么叮咛,”德龄昂首瞧了一眼奕,只见他眼里透着一股不觉得然的意义,“皇后娘娘是让老奴来奉告王爷一声,让王爷做好筹办,过些日子便能够出山了。”
如此之多的官员就“公使驻京”一事,在同一天里进言,在咸丰朝已经属于不小的政潮。但是这些进言者,对当时欧洲各国已经遍及实施的互派使节的常例,完整不体味。只是用他们意念中的使节驻京形式,来猜测其风险。实在将反对“公使驻京”的来由,表达得最充分的,还是咸丰帝本身。他在给桂良的朱谕中明白指出:“准夷酋之伪钦差驻京,动受挟制,战抚两难,贻害无穷,不如战”。6月24日,咸丰一面号令桂良以“我等如私行答应,大天子必将我等从重定罪”的借口迟延,一面下旨给在天津的僧格林沁,更加戍守,筹办分裂。桂良第二天接到此谕,英方也恰于这天送来条约草案,要求于次日具名,不容变动。26日下午,英国特使额尔金派人表示,如不定时签约,当即开战。当晚6时,桂良与额尔金签订了包含“公使驻京”内容的 《中英天津条约》。27日,又与法国专使葛罗签订了《中法天津条约》。
有个叫尹耕云的御史提出:这些夷人来京后,皇上以甚么礼节见他们?如果本国人赖在京师不走,又当以何法逐之?另一个叫陈浚的御史,则提出了代表大多数人观点的“夷夏之防论”:“向来外夷臣服中国,入修朝贡,皆事毕即返,不准久留,以是严中外之大防也。若听异言异服之人,占有京邸,出入自在,则纳污藏奸,其弊何所不至”。就连厥后对外以主和著称,倡导“洋务活动“的恭亲王奕,此时也要求在构和中不能逞强。“设若外夷无礼肆闹,当即拿下,或当场正法,或解京定罪”。
综合英、法、美、俄四国《天津条约》,首要内容有:1、公使驻京,觐见天子用西方礼节;2、增开牛庄、登州、台南、淡水、潮州、琼州、镇江、南京为互市港口;3、本国人凭“执照”可往本地游历、互市、布道;4、点窜海关税则,减少商船船钞;5、补偿英国银200万两、法国银100万两,条约签订以后,英法联军退出广州。
“岳父请便,”恭亲王微微欠身,比及桂良走了以后,方对着默不出声的德龄说道,“德大伴可贵来本王的王府,今个儿来除了找本王的岳父,如何,储秀宫那位主子另有甚么事儿要叮咛我不成?”
“很好,”杏贞对劲地赞成一声,“可见庆海你确切是下了苦功的,如此办去便可,如许就捅不了大篓子。”
条约签订后,桂良写了一道长篇奏折,历数有力与英法开战的5条来由,“天时如此,人事如此,全局如此,只好姑为应允,催其速退兵船,以安民气”。7月3日,咸丰帝收到中英、中法条约的抄本,以及桂良的奏折。桂良奏报咸丰:英法兵舰即将撤退,但如没有令英、法对劲的天子朱批,战端又会复兴。无法之下,咸丰拿起朱笔,在中英、中法《天津条约》上,写下了“依议”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