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掠取的过程是一场战役,对于我而言,也是一种兴趣。敌手越是强大,我就越是镇静。最后能抢到甚么仿佛都已经变得不首要,首要的是,我高兴了,而敌手却不高兴了。
我喜好抢别人的东西。不管甚么,只如果别人敬爱的东西,我就想抢过来。那东西我倒不是多上心,我只是享用掠取的过程。
我嗤之以鼻。抢的过程,便已是至高的欢乐,至于最后究竟获得了甚么,谁还会在乎?
童思芸很爱韦婉,韦婉也爱童思芸。我在一旁上蹿下跳,倒更像是个小丑。这个认知让我恼火,却也寂然。终究,我挑选了放弃。
我们夜里没有回家,在宾馆里过了一夜。第二天凌晨,醒来时我的眼皮就开端突突跳着,心境也莫名变得不安起来。产生了甚么吗?我爬起来,女孩犹搂着一床薄被熟睡。我没有唤醒她,仓促在卫生间里洗了把脸就分开了。
当然,寻求斑斓的同性,对于当时才二十岁的我而言,还是略微有点难度的。不过倒也不算太难,在苦练颇能勾惹人的蜜语甘言,送出一大堆代价不菲的礼品,各种百般的偶遇、软硬兼施的手腕实施以后,阿谁女孩终究甩了闻人竹,投入我的度量。当时的我几近飘飘欲仙,没有我办不到的事情,没有我抢不到的东西。
不是说就此认输,也不是说我就甘心如许放弃,而是我感受累了,再也不想像个傻子或战役估客一样,去抢别人的东西。
闻人竹只比我的mm闻人兰小一岁,举止辞吐却显得比我都要成熟。当时我才刚二十岁,闻人竹十七岁,高中还没有毕业,却谈了一个正读本科的女朋友。
闻人兰答复我,信赖你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