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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与子偕老》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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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盗骸[第1页/共3页]

“没干系,我让我爹帮你和姚大人说一声,就说今儿个是你轮休,歇息日找到的线索算不得公事,如许你就有赏银了。李大叔你说是不是?”夏霜寒说着冲李大叔一笑。

“夏女人好记性。”林熙然点点头,回应夏霜寒道:“只不知,这冥婚的案子和现现在――”林熙然说到这里打住话头,刹时了悟了夏霜寒未尽的意义。“夏女人的意义是,这坟地之以是有创新的陈迹,是因为有人来盗过尸?”

大夏颠覆前朝立朝后,因推许儒家、信奉《周礼》(《周礼》明文反对冥婚),故而在天下强迫推行制止冥婚的法律。自此,“活人嫁给死人”的这类环境在大夏境内绝了迹,但冥婚却并没有完整消逝。

“应当不会吧?”李大叔看了看林熙然,不附和志:“夏女人也晓得,自打林至公子客岁将那杀人卖尸的团伙奉上法场,盗尸和杀人卖尸就在京郊绝了迹。现在才过了几个月,那个有那么大的胆量就敢来盗骸骨?”

以定国公府世子夫人徐氏为例:徐氏曾经说过,如果陆绍云在边关有个万一,她就让夏霜寒进门为陆绍云守节以及过继子嗣。当然,待陆绍云命丧鬼域以后再让夏霜寒进门是不成能的,徐氏打的是“冲喜”的主张。

“夏女人所言甚是。”林熙然附和了夏霜寒的定见,道:“想不到夏女人还是个古道热肠之人,能为这些从未会面的村民考虑这么多。”

“估计比盗尸轻一些吧。”林熙然猜想道:“可那苦役都是到盐矿、煤矿和铁矿上没日没夜的干活,别说十年,三五年身子就得累垮了。就算盗骨只判个五年苦役,被判的还是身强力壮的小伙子,我估计也就只要半数人能活着返来吧!”

“值得!”夏霜寒对此非常必定,因为宿世她就传闻过,在盗尸和杀人卖尸被严抓严打以后不久,盗取骸骨的环境也呈现了。“不是有这类环境么,有些人家家宅不宁连遭厄运,但是近些年来却并没有呈现未婚男人早逝的环境。为求心安,这些人家便把事情归到先人头上,以为是某位先人没有娶妻而返来作怪。为了安抚先人的亡灵,他们也不管族谱上是不是真的找获得如许一个先人,就是对峙要为先人办冥婚。只不过,他们一来对从未会面的先人没有豪情,二来又不肯意花那么多的钱,因而就放弃尸身改娶骸骨。如许一来,下葬七年的尸骨会被盗尸人挖出来也就不敷为奇了!”

“是啊,是啊。”李大叔一样也笑了,“就是不知,这盗挖骸骨的,官府会如何判,盗尸是十年苦役,却不知盗骨是如何算了。”

为尸身办冥婚,彩礼将根据尸身的“新奇”程度、生前的仙颜水划一多项前提停止分等,越新奇越仙颜的,收取的彩礼也就越高。是以,为了赚到高额的彩礼钱,大夏边境内呈现了盗墓贼盗取新奇尸身以及拐子杀人出售尸身的案件,该类案件统称“冥婚杀人盗尸案”。

“不对,七年前,盗尸的环境还没有呈现。当时候的人还没有放弃对过继子嗣的执念,以是都是********的搞冲喜,盗尸和杀人卖尸是近两年才呈现的。”林熙然采纳了李大叔的部分定见,但却和剩下的部分定见分歧,“但是正如李大叔所说,下葬七年的尸首早就已经腐蚀了,一具光秃秃的骸骨,真的值得人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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