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京城[第1页/共2页]
然后在几位京官儿的衔引下,明军总算,走到了都城。
谢王公公,劳烦小公公了。叶飞浅笑着伸谢,很天然的赛给小寺人几两银子以实际施动表示感激。这小寺人倒显得受宠若惊,忙回绝,成果还是捞本身口袋里去了。
我呸!老子是匪贼还是山贼?真TM没文明。。。叶飞白了一眼!
朝晨。神清气爽。闹也闹够了,疯也疯够了,祸也惹了,也该出发去都城了。此次大败鞑靼格格朗部,皇上是必定会在朝堂上面见几位批示官将军的。而鞑靼投降的俘虏和战马也要一并前去都城由兵部同一安排。战马当然内部消化了,俘虏天然就派去退役或者修河道甚么的。根基上大明朝还比较文明,像有的部族直接坑杀,那才叫个残暴。
1368年明朝建国天子朱元璋定都应天府(今南京)1421年明成祖朱棣为戍边,迁都至北京,明朝厥后一向定都北京。
走到第七天的时候已经能看到了都城十里亭。叶飞在顿时已经摇摇摆晃的睡着了,在郑九的提示下才打了哈欠,才晓得已经快到都城了。
春喜儿满眶的泪水道:我自小孤儿,12岁被本家伯伯卖进宫,世上除了王公公,没有甚么亲人了,没想到我现在也有兄长了。叶飞紧紧的拍着他的肩膀,深深的点了点头。兄弟!
~叶大哥!甚么是封建社会?
叶飞白了一眼:呸!你如何不讲!少来消遣老子,你如何不说找个大女人来给大师唱个小曲儿呢!哼!
叶飞一本端庄的答复况兴。
春喜忙承诺道,诶,诶~诶~
其实在明朝,不但是在明朝,在封建社会。寺人这个特别的行当是很特别的。他们一方面因为身材的缺点变的暴戾,扭曲,乖张不择手腕,一方面又很巴望亲情友情乃至是爱情。说叶飞真的和他一见仍旧那是瞎扯的,只不过看着面善然后是王寺人身边的人,今后有个风吹草动能够第一时候先晓得。不消被动。毕竟这是都城里,水开端深了。
~你就是风建社会。
叶飞险恶的笑着道:那春喜儿公公可真有本领,若不嫌弃,咱俩今后兄弟相称,我虚长几岁,自认兄长,不知可否?
~娘舅!你想吃鸡了?
那小公公嘻嘻一笑。叶飞瞧着这小公公倒也不让人讨厌,就问道:这位公公如何称呼啊?
尼玛~如果有架飞机就好了,估计小半天就到都城了吧。叶飞望着一望无边的蓝天发着感慨。
胡魁吃了哑巴亏也没大跳大闹,骑着黑毛骏马一摇一摇的晃着。王寺人坐着肩舆,昨晚太放开,酒醉到现在都疼得立不起,在肩舆里犯困。叶飞表情很好,伴着这风凉的轻风,骑着枣红色大马差点就又筹办高歌一曲。不过有个题目...
好了,进到南门口王寺人和几位将军就欢天喜地入宫面圣了。以是别问为甚么叶飞不能去!官职不敷...
~就说跟着叶大哥吃香的喝辣的!就是!
当然,除了周八斤以外,他不但没打动,乃至另有点鄙夷...
~我一看叶大哥就晓得是福星下凡,今后必然威震四海雄霸一方!
固然叶飞穿的是袍甲,比普通将士穿的盔甲要轻很多,但是走久了也感觉身上累的慌。找个乐子解乏吧。
春喜儿是真的受宠所惊,连连摆手道:这可不好,不好,小的只是个内侍寺人,这可敢如何攀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