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七色鹿[第1页/共3页]
七色鹿属于凶兽中的弱鸡,身上含有的气血精华有限,对于喝惯了凶禽猛兽身上凝集的巨量气血精华的猎队白叟来讲,这东西的确就是一个鸡肋。以是有人甘愿喝水也不肯意喝七色鹿血。这倒是便宜了公良、俸罕和金他们三个新人,当然另有一只名叫圆滚滚的小兽。
本来是只傻货,看看它头部被俸罕一棒打得脑浆都出来也晓得有多不利。两端大七色鹿,两端小七色鹿和一头孟极兽,充足他们猎队吃了,他们也没再下杀手,带着猎物回光临时营地。
“嘭...”
公良对他这个题目感到奇特,没好气的回了一句,不再理他。
可这时他又发明,没有碗和筷子,如何吃呢?他赶紧去砍来一根粗大刚竹做成碗筷,刚好七色鹿烤熟,大师就开端盛汤吃肉。
金运气好,一冲上去就碰到两端没头没脑四周乱窜的小七色鹿,被他一下打趴在地抓了起来。
这下公良可不敢再沐浴了,赶紧归去睡觉。
公良没急着吃烤肉,而是从火堆中间拿起烤熟的竹笋,渐渐掰开内里那层笋壳。不一会儿,就暴露内里白嫩的笋肉,一股鲜笋的暗香也随之飘散出来。咬一口,嫩嫩的,脆脆的,甜甜的,好吃得不得了。
为了让他们尽快谙练措置凶兽,此次队里白叟没有上前帮手,而是让他们自行宰杀七色鹿和孟极兽。
小家伙抱着装满小七色鹿血的水囊猛灌,喝得一个小肚子像个圆球。
七色鹿固然也被归为凶兽,但实在属于凶兽中比较弱鸡的一类。
用腌制的小溪鱼调味后,公良试了一下,味道美美的,好喝极了。
湖边蓦地炸开一片水花,一条长满锋利牙齿的大鱼跳出湖面,又潜了下去。背脊上那一丛锋利的利刺在月光下暴露森森寒光,看得人头皮发麻。
再悄悄的往前走了一会儿,一行人在间隔七色鹿饮水约有几百米的一丛小灌木旁停了下来。
这时候,公良取下头盔,并把内里兽皮拿出来,就带着铁盔来到湖边拿着沙子搓洗起来,免得熬汤的时候有异味。
这家伙有了口服,大七色鹿的血都没几小我喝,更不消说小七色鹿了,公良就接了一大袋小七色鹿血给它喝。
中间拿着一腿七色鹿肉吃的俸罕闻到香味,咽了口口水问道:“阿良,这东西好不好吃?”
公良一时摸不着脑筋,如何,还不能沐浴?好似看到他的迷惑,大石就切了一大块剩下的烤肉,然后带他来到湖边,将烤肉扔了下去。
俸罕大喜,一下把鹿肉放在一边,掰起笋壳来。
以是,公良就请野罕帮手打造一个头盔。别看东西简朴,野罕但是打了十几个才合适公良佩带。
不一会儿,一锅山珍鹿肉汤就熟了。
因为它除了疾若闪电的速率和在岩石上磨得锋利的尖角外,毫无特别之处。若非是成群结队一起糊口,很轻易沦为别的猛兽的口中肉食。别看七色鹿群现在在湖边悠然喝水,但实在它无时不刻的保持警戒,一有风吹草动,立马撒腿就跑。在这宽广的湖边草地上,很少有植物能跑得过它们。
中间的俸罕和金,也各有收成。
烤竹笋的时候公良稀有过人头,刚好一人一根。吃着竹笋,配着烤肉,喝着鲜美的山珍鹿肉汤。他第一次,感受丛林糊口是如此美好,若没有那么多的伤害,他真的很想在这丛林中一向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