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第1页/共3页]
安三郎实在拿mm无可何如,“好了,吃肉就吃肉,明天答应你吃一个翅膀。”明天吃了那般诡异的东西mm都没事,想来一只小小的鸡翅应当更不会有事。
司徒四郎想起父亲怀王倒是心中一动:“真能够冶风湿?”
安三郎点头,“明天不是让你吃了蜂蛹蛋饼和蛇肉了吗?”
驿站里,几个大头兵跟安三郎喝着酒,感激安三郎为他们送来军功,悲摧的十一娘还是只能喝粥,当然另有几片煮得融烂的青菜,因为她之前吃鸡翅太嗨拉肚子了。
“安三哥,除了我父亲之事,实在我来中洲的目标另有一个。”司徒四郎诚心肠说,“安三哥,我想找血参。”
林二翻了翻白眼,果然如他们郎君所言,真有一群傻叉胡人在山下守株待兔。
“厨房的菜票据拿来我看看,别健忘找胡大夫问问十一娘有甚么东西忌口没有?”
安三郎沉默,点头,“我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到手的。”血参发展环境特别,只发展在高原的火山口中,冷热瓜代才发展出的天材地宝,且采摘季候也非常讲究,必须在寒冬腊月采摘才有结果,这又增加了采摘的本钱,乃至于世人底子不晓得它的存在。
第二天中午,一群人还是悠哉悠哉当游山玩水,安三郎说得没错,现在急的不是他们,胡人如果焦急大可上山找他们。
十一娘非常满足的啃着鸡翅,“鸡翅真好吃,人间少有,公然放点蜂蜜就不一样,蜂蜜跟烧烤是一对好基友啊。”
十一娘一脸要哭不哭的神采看着她亲哥,眼睛潮湿润的,“哥哥,人家一向喝粥,呜呜,我想大口吃肉……”
中洲是西北的大城,固然没有都城人多,但也很热烈,十一娘猎奇地看着街道和修建,跟宛城的粗陋不一样,中洲的修建风雅简朴,非常大气。
司徒四郎笑了笑,如清风拂过松林般,“我是猜到的,当年十一娘必定有受寒气侵袭,我想安家必定不会眼睁睁看着她刻苦。”
一群人吃烧烤都吃腻了,还不如粥好喝,但这小女人每次吃东西时眼睛都弯了起来,仿佛在享用甚么绝世甘旨的模样让他们思疑究竟是他们味蕾出了题目还是小女人吃的好东西太少了。
安三郎眉头皱起来,“十一娘,哥哥不是说了你还不能吃太干的东西吗?你肠胃会受不了的。”
“安三哥,我想请你奉告当年血参的线路……”司徒四郎诚心肠说,他想碰碰运气。
“如何又吃这玩意?”司徒四郎看着几个蜂窝,另有上面没死蠢蠢欲动的虫子,累觉不爱。
安三郎愣住了,“血参?你是如何晓得……”
“衣服筹办好了吗?我前次不是让人给十一娘做了粉蝶戏春的新袄子,配上玫瑰细纹的裙子最都雅了……”
司徒四郎决定将本身的身份来源与安三郎说明白。
因为一只烤翅膀导致拉肚子今后只能跟青菜白粥为伍,这真是一个哀痛的故事。
“我要三个,呃,实在不可两个。”十一娘得寸进尺道。
安三郎看到爬来爬去的蜂蛹,也感觉骨头发麻。
大抵是明天的蜂蛹给林二他们翻开新天下的大门,本日一世人都非常有经历去捅马蜂窝了。
黑衣人跟安家几个部下一惊,面上不露分何,但心下都起了波澜。
安三郎笑了笑,漫不经心肠说,“十一娘就如许,对吃的东西特别固执,只如果吃的田边的野菜都不放过……”蒲公英也是路边的野菜,既然能吃她稍稍体味蒲公英的用处又有甚么奇特的。固然不感觉司徒四郎会看上一个爱吃虫子的女人,但有些事能制止还是制止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