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寻狼[第1页/共3页]
叶向东看得云里雾里,李小白却发话了:“带路。”
没过量久,在一大片乱七八糟的“唧唧”声中,一个庞大的黑影带着“霹雷隆”的脚步声呈现在了世人面前。并且这黑影还头上戴着金属圈,手里拿着人胳膊粗的金属棒,看一眼就让人不寒而栗。
“啥?”
大伯和三叔有些担忧,山里的狼群是一种如何可骇的存在,他们这些当年进过山采药的人最清楚了,狼的数量多到了必然程度,熊瞎子和老虎都得让步啊。不像李弘愿这没心肝的,传闻李小白要带人进山找狼,竟然也想一块去,气得三叔吹胡子瞪眼地往他屁股上踹了几脚。
“唧唧~”
“唧唧~~”猴哥左手锤右手,做了个虚抓的姿式,放嘴里啃,啃完擦了擦嘴巴,还砸砸嘴。
就是不晓得别的处统统没有野猪群,范围是多大。
又走了那么半个小时,李小白终究看到了一只金丝猴,毛茸茸的东西正用尾巴倒挂在树枝上猎奇地看着李小白,它认得这个东西,仿佛是首级的首级。
不过没干系,旺财的鼻子灵得很。当初旺财但是在sh那么大一座氛围浑浊的都会里,仅仅凭着气味硬生生找到了山本藏身的处所。
体型庞大的猴哥非常狗腿地伸出脑袋让李小白摸了一下它的头,笑得非常内疚,还非常殷勤地把旺财、小三和面包放到了它宽广的肩膀上,指了指另一边肩膀,仿佛在问李小白要不要上来坐。
狼的信息对旺财而言很好辩白,当初那场大战但是死了伤了很多的狼,最后被活着的狼败退的时候拖走。对旺财而言,就算过了几天了,还是有着一条狼拖出来的“路”在。
想到李小白竟然能把这么可骇的怪兽给“收伏”了,叶向东等人看向李小白的目光已经从纯真的对下属的尊敬变成了崇拜。甲士,向来都是崇拜强者的。
妖怪啊!猴精啊这是!
“有发明野猪吗?”
要不是李小白事前向叶向东等人提及过了猴哥的长相题目,这十几小我早就吓得拔枪射击了。三米多高的猴子,谁见过?就算猴子都风俗性地蹲着,那也有差未几两米啊,就一怪兽。
等大伯把三个小家伙带过来,李小白就和着步队往小山谷去了,路上,李小白向叶向东等人简朴先容了三个小家伙的才气,让这些昔日的军旅精英们啧啧称奇。
公然有野猪,不过是死的,只剩下一地骨头,李小白数了一下头骨,有二十一头。
都学会生火和吃熟食了,李小白至心不晓得说甚么,看来就聪明上,仿佛猴哥比旺财、小三和面包要强一些。
不清楚侄子想甚么,进山老带宠物出来,不过这也不是甚么大事,乡村里的宠物嘛,进山见地一下,长点野性也好,整天娇滴滴的就晓得跑女人堆里不太像样。特别是旺财,多神骏的一条狗,没点野性就太可惜了。
“对了大伯,你帮我把旺财、小三和面包这三个小家伙找过来吧,此次进山用得上它们。”李小白说道,能不回家就不回家,免得被蔡如此逮着难以脱身。
那神情在叶向东看来已经和人没甚么辨别了,或者说是,猴奸。
狼群的踪迹李小白不会找,狼的行动力很强,一天能跑几十千米,狼窝常常藏在很隐蔽的处所。石头屋前狼群和猴群大战的陈迹颠末这些天已经变得很乱了,本来就是,猴群是用石头砸的,战役结束后就一地碎石头,再加上几百只猴子在这里开了次篝火晚会,你希冀还能留下甚么陈迹,以是叶向东也没有太好的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