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猛犬[第1页/共3页]
她坐上赵峰的车,车在雾气中行进有点困难,不过方才出了东湖区还没走上大道,于葳俄然在拐角处看到了一个熟谙的身影。
适值孙慈也打电话过来,说她有个好动静要和于葳分享,于葳仓促赶到孙慈家里,就被孙慈抱住了:“大夫说我怀的是双胞胎!”
于葳俄然听到卫生间马桶抽水的声音,但是出来的人却不是赵峰,而是一个差未几二十七八岁,长相素净的女人,于葳仿佛一刹间感到了这女人微微的镇静。
“你,你也是懂的?”王穗喜谨慎翼翼打量沈揆一,道:“同业?”
两人在厨房里忙活了半天,做了一顿大餐出来,赵峰公然如孙慈说的,定时返来了,手上还捧着一把玫瑰,见到于葳另有点不美意义了。于葳察看赵峰是真有改过之意,也算放下了心来。
“那大镜柜也是?”于葳道。
“沈揆一?”于葳叫道:“你如何在这里?”
“实在我另有一个题目,”于葳在暖和的室内脱掉了大衣,踌躇了一下就顺手挂在了门口的衣架上:“如果统统的厌胜术都是在暗中安插的,不能见光,那么盖好了的屋子,主家也不晓得匠人下没下厌胜,就由着这类邪术害人,只要比及灾害来临了,才晓得吗?”
“也是应当。当初我施法的时候,就晓得会有这一天,”王穗喜感喟道:“徒弟说得清楚明白,这东西害人也害己,被人发明了就是现世报,没被发明,先人下了先人遭殃。不是不报,只分迟早罢了。”
于葳伸手一摸,公然摸到了一点凸起,像是泥巴点甩在了上面,她微微惊呼了一声,对着镜子才看到她的左半边脸上,竟然有两三个斑点。
送走了女人以后,大师微微斜倚在躺椅上,脚下的大狗展开了半眯着的眼睛,一脸精光地看着他,从喉咙里收回意味不明的哭泣声。大师悄悄拍了一下狗头,又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说给狗听的:“别急,打算……很快就会胜利的。”
大师的眼里暴露了意味深长的光芒来:“你想让我帮你,把他老婆肚里的孩子弄掉吗?”
“他在内里有女人,”王穗喜气愤道:“换女人就跟换衣服一样的!这莫非也是我谩骂的吗?我就是看到他是个花花公子,不能给小孙幸运,才在给他们装修屋子的时候,往那梁上镇魇了东西,也就是想叫赵峰打赌,败光产业,早早跟小孙仳离!”
固然这狗看上去温驯听话,面庞也是一脸浑厚,但是于葳到底还是没有伸脱手去摸一摸,不晓得是不是因为雾气的启事,这狗的眼睛乌沉沉地,看人就像人看人一样,让于葳感觉内心有点发毛。
“是,”女人哀告道:“大师,您帮帮我!我甚么都能给您!”
“那你还施了牵机术,是甚么意义?”于葳道。
王穗喜对牵机术一无所知,这也在沈揆一的预感当中,他说这类高深的道法的确不像是王穗喜能发挥出来的,以是现在题目就是,莫非在这一个月里,另有人进过孙慈的屋子吗?
“牵机术,”于葳打量他的神采,道:“别说你没做过。”
“像斑点狗。”沈揆一乐呵呵讽刺起来。
“下次我要用狗绳把它拴住。”这是个慈眉善目标白叟。
“你恨赵峰不肯好好珍惜小孙,”沈揆一轻松道:“但是实在你并没有害死赵峰,只是令他破财罢了。并且我奉告你,木人已经被窜改了一下,赵峰的财帛已经找返来了,而孙慈已经有身,以是你的术法,全都取消了,烧掉也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