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平生君莫负[第1页/共2页]
阎锦脚步不断,回道:“去给你找药,不会逃窜的!”
男人眸里闪过惊奇,他向来没见过有人在瞥见他的脸后,还能如此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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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杀了她,阎锦晓得,内心却并不怕,抢在男人脱手之前道:“如果我死了,你也活不了,弘文书院怕不是你想来便来,想走便走的吧?”
“请殿下说说你的了解,‘不以端方,不能成周遭’这句话,意义安在。”百里墨刚坐好,便听老者道,一声轰笑响起,百里墨瞪了幸灾乐祸的那人一眼,站起家来。
出了百里墨读书的院子后,阎锦便漫无目标的晃,弘文书院景色虽美,却也入不了她的眼,她出来闲逛,纯粹打发时候,不知不觉走到一座偏僻的院子,她本想调头归去,却透过半掩的门瞥见角落里滴落的诡异色彩,一时奇特,便进了院,谁知还未走近,便发觉到一抹极浓的杀意。
“哒哒……”
“咳咳……”
阎锦脚步一顿,复又走了起来,似没发觉普通,袖下的手却不自发地握成拳。
“你想去哪?”
“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端方,不能成周遭……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成法于后代者,不可先王之道也……”
美。
“你受伤了。”阎锦看着他濡湿的右肩,淡淡道,似不在乎他的威胁。
男人皱眉,还是不言语,握着剑的手倒是松了松。
“好,我们持续……”
宽广敞亮的屋子里,一儒衫老者正襟端坐,手握《孟子》,点头晃脑,劈面一群锦衣华服的少年端坐着,当真聆听。
冷酷且清澈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阎锦怔了怔,随即挑挑眉,语带戏谑,“想不到不但人长得都雅,连调调都好听,却不是女子,真是可惜了。”
“咦……”
“殿下既知万事当按端方来,老夫甚慰,”老者点点头,话音倒是一转,“《孟子》十遍,明日交与我。”
男人极美,似古典神话中的神,那美不是阴柔,阴柔跟他半点不搭边,那美不能用言语描述,单单他站在那边,便是甚么也不做,无端的便会让人感觉美。
百里墨读书的时候从卯时至申时,现在不过辰时罢了,若比及他放学,起码得八个小时,她可没耐烦在门外等,还不如去四周转转。
阎锦并未分开,而是往披发着杀意的方向走,那方独独只要一棵树,孤傲的立在墙角,树干细弱,枝繁叶茂,而她之前瞥见的诡异色彩,便是树下枯叶上干枯的血迹。
四周氛围一凝,男人眼中怒意一闪而过。
一个粉衣女子突入视线,那人嘴角抿起,握紧手中剑,严阵以待。
阎锦抬眸,望进一双沉寂如渊的眸子里,冰冷无波,冷酷至极,也,无情至极。
阎锦脑中俄然闪过这么一个字,固然面前的男人一脸冷冽,极不友爱,固然她的脖子还被他拿剑架着,她还是晃神了。
男人目光一厉,手微动。
悄悄的咳嗽声响起,在这沉寂的角落里格外清楚,咳嗽之人该是也晓得,一声咳嗽后便再无声响。
沉寂很久的角落里,俄然突入脚步声,那人猛地展开眼睛,往声音处望去,周身不自发地添了一抹肃杀。
阎锦站在窗前,淡淡的看着他,虽甚么也没说,百里墨倒是无端的心虚,低头咳嗽一声,昂首时压着不满道:“晓得了。”